桃園市府3月宣布廢止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業者提出訴願,經濟部6日撤銷市府處分。經濟部今(11)日表示,訴願決定書是由法律專家們依法作出的一致決議。
經濟部也說,過去推薦是基於桃園產業發展、在地廢棄物處理需求,以及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促進投資等理由,同時也多次說明該園區主管為桃市府,管理的法令也是桃市府主管,經濟部推薦並不具法律效力。
經濟部指出,訴願會共有11位委員,除2名政府代表外,其餘都是外部法律專家學者組成,也包括專業的公法學者,訴願決定書是由法律專家們依法作出的一致決議。該園區既然非經濟部主管,就不能以經濟部收回推薦政策表述為由廢止入園許可,因此才撤銷此廢止入園的處分。
經濟部再次重申,對於桃市府表達要嚴格把關,完全尊重市府職權,廠商入園與否是桃市府職權,依照市府自訂的法規「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景觀設計管制要點」的決定即可,無須考慮經濟部的推薦函,也尊重市府依法行政的決定。
原該選區立委、轉任法務部政次的黃世杰也聲明指出,桃園市政府應正視其遭撤銷之行政處分的草率與輕忽,莫再堅持錯誤法律見解,否則將形同假廢止真放水,罔顧觀音居民權益;桃園市政府不是無計可施,盼桃園市政府、現職民代以民為念,另作適法處分廢止入園許可,守護觀音居民健康。
黃世杰指出,他呼籲現職民意代表,莫忘初衷,桃園科技園區的主管機關是桃園市政府,只有桃園市政府才有權責,決定廠商能否入園。若是繼續陪桃園市政府打假球,甚至只問顏色、不看是非,就更加證明,無心替百姓解決問題,過去那些話只是選舉時的政治操作,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