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在4月已經截止收件,後續召開多場國產化及財務履約能力審查,但最終的選商結果遲遲未公布,業者擔憂再晚公布就要錯過今年的氣候窗,如果要加緊後續工程如期完成,就應盡早公布結果。
離岸風電3-2期選商預定要選出2028到2029年共3GW裝置容量開發權,最初在4月份截止選商收件,預定在5月中公布選商結果,不過截至6月中仍未有結果,且經濟部已經宣布3-1期風場可延後1年部分完工併網,影響3-2期的完工時間。
有業者表示,過去在選商之前,由於全球大環境對於離岸風電開發多有考量,尤其是銀行團在融資上相當保守,當時提出希望可以延後選商,但我國政府對於要如期推動離岸風電政策相當堅持,因此當時如期在4月10日完成繳交相關選商文件,但到現在仍未有公布結果,這與當時堅持開發的狀態,已經有不同的情況。
另外也有業者提出,現在如果選商結果延宕,對於後續工程及地質調查會有很大的影響。由於台灣海事工程受限於氣候窗,在東北季風來臨之前必須做完,否則就要等到明年才能繼續,因此今年僅剩下3個月的黃金調查時期,希望政府可以早日公布,讓業者儘早開始準備工程。
業者指出,如果今年未完成海底地質調查,勢必延後到明年春天之後,引發海底地質調查時程延後或耽誤,必將拖延了3-2的建置時程,進而讓原定在28、29年建置完成的時間往後延宕,造成骨牌效應,不利於AI及先進晶片製程所需要的大量綠電供給。
業者建議,3-2應盡速決標,才能滿足2030年前的綠能供應需求,耽誤海底地質調查動員時程,政府設定在2030年以前達成新增5.5GW以上的風電綠能目標恐將難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