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未過 行政院今正式聲請釋憲、暫時處分:絕對不是反對國會改革

2024-06-27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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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中)27日召開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將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增修條文,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顏麟宇攝)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中)27日召開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將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增修條文,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顏麟宇攝)

行政院今(27)日召開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發言人陳世凱轉述院長卓榮泰裁示表示,行政院今天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增修條文,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同時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做成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適用。對於何時會送件?陳世凱說,今天下午2時30分會由法規會主委及委任律師,前往司法院憲法法庭遞交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聲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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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表示,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增修條文,行政院覆議未獲立法院表決通過,法律已於6月24日生效,考量其修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牴觸《憲法》第一條所揭示之民主國原則等問題。

卓榮泰指出,其規範內亦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以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比例原則,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情況,為維護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所建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憲法訴訟第47條第1項規定,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規範憲法審查。

卓榮泰表示,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人權及公益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傷,同時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做成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適用。卓榮泰強調,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絕對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希望國會改革能夠合法合憲,透過憲法法庭之判決,維護權力分立之憲政體制。

「藐視國會」生效 政院:要看立法院作為才能因應

對於行政院是否有討論要如何應對「藐視國會」?陳世凱回應,這部法律確實已經生效,這2天部會首長在立法院備詢、明天卓榮泰備詢都已適用新的法律,要看立法院作為、質詢內容,要資料的過程當中怎麼處置,來做應對,內部都有謹慎討論、思考。至於暫時處分,陳世凱說,暫時處分有半年的期限,現在就是專心在聲請部分希望能夠得到憲法法庭正面回應,後續的應處目前還沒有做討論。

被問及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說行政院應立即接受覆議,陳世凱表示,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所有行事作為一定是按照憲法,卓榮泰已經按照憲法第37條規定副署這兩部法律,接受覆議才會來副署這個法律,行政院接受這個法律是無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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