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檢舉新制上路,行政院26日正式公告,今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新制於6月30日上路。其中包括併排臨停、特定地點違停等項目皆納入其中,不少民眾則質疑難道「大違停時代來臨」?
交通部指出,8項交通微罪即起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併排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車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違規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這些違停項目都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此外,駕駛持手機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吸食、點燃香菸駕駛車輛;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也不開放民眾檢舉。
交通部也強調,雖名列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情事,不過三讀條文中也訂定,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汽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汽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以及汽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等項目,依然開放民眾檢舉,以確保駕駛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