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法上路近10年首檢討!政院版草案出爐 5大修法方向一次看

2024-07-0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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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4日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實施近10年來首度檢討修正,修法5大重點包括合理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等。圖為國小校園學童。(資料照,柯承惠攝)

行政院4日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實施近10年來首度檢討修正,修法5大重點包括合理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等。圖為國小校園學童。(資料照,柯承惠攝)

《學生輔導法》自2014年制定公布實施迄今,睽違近10年首度檢討修正,行政院今(4)日院會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目前《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已有許多委員提案,請教育部確實計算本案及委員提案各版本所需增加的員額及經費,並妥適評估、對外說明相關可行性,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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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指出,本次修法是確保校安,推動「五打七安」的關鍵一環。本案除增加輔導人力編制、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外,也系統介接社會安全網絡,並納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增訂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作為學生輔導原則,將有助提升我國學生輔導整體的量能及品質。

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強調5大重點,第1,合理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第2,健全學生輔諮中心組織運作;第3,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第4,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第5,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對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健全學生輔導工作,有其必要。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教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教育部則指出,學生遭遇問題日益多元複雜,輔導需求明顯增加,配合《學生輔導法》第22條每5年檢討的規定,合理調整及增加校園專業輔導人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民小學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為20班以下置1人,每滿20班增置1人;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為12班以下置1人,每滿12班增置1人,預估修法後國民中、小學將再增加603人,總數達5942人,以提升各校輔導人力量能及資源。

20240704-行政院4日院會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一大重點為合理調整及增加校園輔導人力配比。(教育部提供)
行政院4日院會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一大重點為合理調整及增加校園輔導人力配比。(教育部提供)

此外,教育部提到,高中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學生輔諮中心除依所主管學校數每20校置1人外,增列以學生總數4500至5000人置1人規定;另,教育部得考量學校輔導案量、地理區域等特殊情況,在校園專業輔導人員總數6%範圍內,依需求核予特定主管機關外加人力,修法後至多可增192位,較現行增加約30個百分點。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也由1200比1修正為900比1,預計增加216位。

擴大諮輔中心任務 輔諮會增列學生代表

教育部也指出,為因應學生輔導議題日新月異,修法增列學生輔諮中心的任務,包括統籌規劃、配置及運用專業輔導人員,協助主管機關推動重大學生輔導政策。此外,現行學生輔諮中心建置與運作規定,是由各主管機關訂定,本次修法增訂學生輔諮中心應配置專業輔導人員之督導及行政人力;其組織、建置規劃、設施設備、推動運作、與學校協調聯繫等相關事項之辦法,改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 

教育部說明,針對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分工,增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範,以促進跨專業合作,接住每1位有需求的學生。另考量特教學生輔導工作應做適切調整,本次修法明定主管機關學生輔諮會增列特教教師代表,與輔導教師共同參與學生輔導工作規劃及推動。

教育部也表示,本次修法明定,當學生輔導涉及不同主體之間權力衝突時,應優先考量兒少權益保障,採取符合兒少最佳利益之解釋,並在輔導學生過程,應特別關注兒少意見表達、身心健康、受教權及其他相關權利與需求。另為落實兒童表意權,使學生輔導工作規劃與推動,符合學生需求,本次修法明定主管機關學生輔諮會增列學生代表。

最後,教育部說明,本次修法增訂各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加強辦理在職進修,其內涵應考量受訓人員實際工作需求,得以研習、工作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參訪交流等多元之專業發展方式辦理;以研習方式辦理時,應聘請具有相關專業素養或實務經驗者擔任講師。此外,為提升輔導人員專業知能及增進同儕支持,亦增加賦予學生輔諮中心辦理專業輔導人員研習及督導,協助輔導教師研習與督導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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