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漢中觀點:由禮仁向「博愛座」出發

2024-07-1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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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家都能夠秉持以「禮仁」為出發點,並加以實踐,相信所在之處,任何鰥、寡、孤獨或廢疾者,皆可以有所而「坐」。(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若大家都能夠秉持以「禮仁」為出發點,並加以實踐,相信所在之處,任何鰥、寡、孤獨或廢疾者,皆可以有所而「坐」。(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近來媒體對於社會上不斷發生「博愛座」之爭,迭以報導。無論是口頭之爭,還是肢體衝突,這種互不相讓,似乎沒有平息的跡象。甚至有取消「博愛座」之聲浪,抑或主張更改其名為「優先座」之舉,可謂眾說紛紜,不一而足!個人僅聊表禮仁文化之淺見,嘗以消弭時下饒富爭議之紛擾。如所助益,誠盡公民之份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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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博愛》二字,其定義真是模糊,可謂大到無外,小而無內。然說穿了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再白話一點就是孔子所說的「仁」。子曰:「當仁不讓於師。」《論語·衛靈公第十五章》。此仁不僅發自內心,且出於主動真誠,用以達到仁的理想。因此,孔子認為只要遇到人生正途的事,即使學生也應當仁不讓於老師的立即積極主動去做,如此才是真正的對自己人生負責。也即老師與學生僅是年齡上之差距,聞道有先後而已。但目標都一樣是在實現「仁」的理想。畢竟學生此時雖較年輕,然將來也可能當老師;至於社會上,有些是長輩,部分是晚輩,而晚輩將來也會成為長輩。因此,從「禮仁」的角度去思考,這種人與人之間的「禮」,以及「仁」的踐行與付出,雖說必須由大家一起努力建立,但學生應該當仁不讓!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種長幼有序的觀念與順序,是否在遇到讓坐時,老師應該率先示範,否則如何以身作則?然殊不知「仁」這個字對任何人而言,都必須以平等的態度看待與踐行。所以既然都是乘客,就不應有所分別。要知每個人的乘客身分,是相對於其他同為乘客的人而來。所以在面對讓坐時,老師是否應該優先示範?還是學生才應該有的主動積極表現,相信不言自明。

我們的文化饒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乃至國父孫中山先生等之思想為固有法統。簡言之,當是融合道家老子「大道至簡」直指《真實》之形而上學,以及儒家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所力主《仁義真誠》之入世倫理等,所構成具有仁義禮智信等人文脈動之生存結構。加以其間不乏在漢朝時期融合佛家所匯入之《般若空義》思維,以迄六祖慧能在漸悟外,認以本心直接體會,在自有之識心見性智慧下,因而綻放《頓悟》所產生之人文薈萃等思想可以知道,讓坐可說是人人皆具之自性,也是發自內心且快樂願意去付出與實踐的事。尤其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能有機會讓坐給老弱婦孺等任何有需要的人,可說是何其有幸。

美國第25任總統威廉.麥金萊先生(西元1843年— 1901年)在其回憶錄曾記述,他擔任總統後,在思考要派任一位駐英國大使之人選時,曾經想起自己以前的一位好友。但後來因為曾經親見這位友人沒有讓坐給上公車的老太太而作罷。總結其原因,就在於他認為這位友人沒有「愛心」《引述自臺灣大學哲學系前主任傅佩榮教授,在新杏壇中對論語之講授視頻》。試想,連美國人都有這樣發自內心的禮仁思維,更何況以此之人文素養稱譽於世界的我們?
回想個人搭捷運時,本就害怕善心人士讓座,現在更怕了。但只要看有博愛座時立刻坐下;倘有一般座位則優先坐著。目的在於需要者出現時,可以立馬挺身讓出,如此不僅日行一善,也展現自己的強壯,何樂不為。猶記昔日曾因體況不佳前往醫院就診,免不了搭電梯上二樓,卻遭他人白眼,真是無奈!畢竟當時外觀看起來真不老弱(高180、重90),但想想又何妨?

《博愛座》的讓不讓,本是「禮」的範疇,道德之層次,沒有硬性規定,不是法律,沒有強制力,更別說是權利。時代雖然已經改變時,但不可否認禮仁是我們的優良傳統文化,值得繼續傳承下去。如果大家都能夠秉持以「禮仁」為出發點,並加以實踐,相信所在之處,任何鰥、寡、孤獨或廢疾者,皆可以有所而「坐」,更因此增添社會大眾彼此間的溫暖與和諧,畢竟您我都會有需要的一天,又何樂而不為?!

*作者為永嘉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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