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博愛座定義不明,搶坐爭端屢見不鮮,一般認為那是專供老年人坐的,正確答案當然不是,老幼婦〈懷孕〉孺及殘障身體不適者,應該都是適用對象,資格同類則似乎無優先規定,確實老者見年輕人「霸佔權利」,心裡必然超不爽,心理萌生不平衡誠屬正常反應,年輕人將心比心便可理解,大家都會老,那位子「總有一天等到你」何必急於現在坐,講難聽點不坐死不了人,坐了突兀刺眼,碰到老人給你機會教育上一課的機率高,何必坐立不安呢?
就算老人優先年輕人,老人該如何定義,依社會學訂在65歲嗎?70歲要不要讓位80歲呢?有的人身體保養好,80歲還硬朗的很,有的人糟蹋健康,2字頭年輕小伙子就身體虛,有人外表保養佳,看不出實際年齡,沒被讓座猛生悶氣,他其實應該高興才是,反倒年紀輕輕滿頭「少年白」,未老先衰被讓座才該傷心,不可能每個人搭車都帶身分證,坐博愛座夠不夠格〈老〉易有爭議,筆者原則是能站絕不坐,搭公車年代正值青壯年,不管有無位子我習慣站,「不愛坐」成另類博愛座,盡量把座位讓給需要坐的兼訓練腳力,一舉兩得也。
沒營養午餐年代,國小一天走4趟家裡到學校,中午那趟最趕,因午休僅1小時,鞋子不合腳丫子,磨的腳破皮且腳趾頭很痛,日正當中趕路多累,免降旗所以下午打赤腳上學,柏油路燙,石頭路刺,就這樣強迫訓練6年;國中兄弟互載共騎腳踏車;高中公路局站牌離校門口4百公尺,上學怕遲到,放學怕趕不上1小時1班普通車,背厚重書包足足趕3年;畢業到台北補習,為省5塊錢一格公車票,不搭公車,所以腳力「莫名其妙」強人一等,誇張點講可踢倒一頭牛呢!今已年過六旬,爬山猶健步如飛,腳程跟得上我的沒幾位,中油籃球隊身高1米9的同事,腳長褲帶幾乎拉到我胸部,兩人競走他也甘拜下風。
樹枯根先竭,人老腳先衰,諸病從寒起,寒從足下生,奉勸諸君要長壽更要顧好「足下」,端午節我曾員林讓座到台北,把車票放回口袋沒趕他也沒告訴他,「為善不欲人知」只因他頂上斑白像家父,站習慣就好,無心什麼都不必講,有心的話,博愛座概念存在你我心裡,它到底有什麼好爭的!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