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導,我國駐外館處發生代表遭控購買奢華家具等用品案件,且亦有質疑外館發生霸凌、外交官被迫請調或辭官消息,引起全國民眾及納稅人對外交界事務的關注。媒體、立委諸公、名嘴、部會首長亦多有評論及說明處置立場。
平心論之,此等消息實需查清真相,還清白者清白,但同時已對駐外文官士氣產生重大打擊並對外館管理制度產生質疑,且突顯外館管理內控失調沉疴長年因循未解現象。
國內有派文官駐外之外交部、經濟部等部會內部相關主管及會計、人事、政風人員多年來應未確實掌握外館職場管理盲點並思圖根本解決,否則怎會發生外館文官三不五時在不敢信任上級文官體制公正性、或在忍受不住被打壓的情況下,只能選擇辭官、自殺抗議或透過爆料方式爭取公正及清白,期望上級重視問題並導正外館歪風。
此等外館管理案件層出不窮,諸如由媒體及監察院報導近期發生的駐聖保羅代表處組長墜樓身亡,該處處長目前因涉貪交保調查中;外館發生多起駐館代表性騷部屬、言語霸凌並遭調查彈劾案可見一斑。當部會首長、會計、人事、政風人員看到此等爆料內容及案件時,實應多加檢討,之前所作之規定是否仍有漏洞並助長貪瀆缺失,否則怎仍屢次出現外館採購浮報亂象及同仁遭職場霸凌、性騷等案件?
以近日媒體指出,外交部為預防外館採購爭議,已擬訂「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訂有8項原則,並將設立分層核定、比價機制,由部長林佳龍簽核後,本週將通報各駐外館處遵行。此次新規定之制定顯示兩個重大意義:一則展現新部長有意對舊制度改革的意向;二則卻也同時顯示之前部會主事者在瞭解外館職場文化及完善外館內部管理方面之缺失不足之處。且因部會內部主管及會計、人事、政風人員均是國內坐在辦公桌前處理公文,未有駐外經驗亦不知實際外館運作情形,僅由國內單位人員閉門造車,實難期待杜絕外館採購浮報等亂象,爰呼籲宜由願意出面說真話的駐外人員參與、並先作好訪查全球各外館實際負責出納、會計、總務業務同仁,以發掘問題及執行業務時與館長溝通卻滯礙難行真相,始能對症下藥,藥到病除。
依據目前外交部新的支用原則將採「分層核定」機制,由外交部秘書處、或由部長、次長或主任秘書核定;且明定駐外館處的設備購置「須事先檢附3家廠商報價單以公文報部核處」。表面上看來,外館代表僅須依照符合申請採購規定,敘明理由報請外交部分層核定,即可視為善盡外館採購程序,至於核允採購之責則應由國內管理單位負起責任。
然而,據查知實務運作流程,以事先檢附三家廠商報價單為例,曾有外館文官自行洽詢並檢附三家廠商報價公務機票均約一萬美元並擬報部核處,惟實際另可洽得其他多家廠商報價六千美元即可購得,則國內會計單位僅會依據所報三家廠商報價書面審查,擇一核允一萬美元,卻無法得知其實可以省下五千美元公款,此等規定顯示三家報價規定已存在漏洞並助長貪瀆陋習,且在國內主官多有掩護息事之鄉愿心態,致此等陋習據以沿襲。另,倘館長以上壓下,未聽從同仁意見依規定辦理,或專挑願意配合之同仁負責核銷經費,則在文官體制未臻公正情況下,將產生許多同仁遭打壓、背黑鍋、被栽贓案例。爰在此等職場文化下,發生同仁不願同流合污而掛冠求去,或以死明志,對媒體爆料等案件,可以預料將會持續發生。
類此外館職場實況多有,實乃部會首長擬訂新規定時,應預先多方瞭解,以護同仁權益。而提升外館職場道德及同仁操守,則是建立廉能文官文化之根本,相較於擬訂費用原則而言,應是更值得推動的高尚作法。
*作者為前駐外大使館經貿業務主管、駐外館處同仁權益保護及職場道德提升促進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