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日前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高院8日發回地院更裁。桃園地院今(9)日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抵達後表情嚴肅不發一語,在人員陪同下步入法院,而羈押庭法官下午做出裁定,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抗告。
桃園市政府先前推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規劃將工五工業區東側的農業區一帶近50公頃土地進行都市計畫區段徵收,過程中鄭文燦涉嫌收受地主賄賂,檢方對此發動偵查。
根據桃園地檢署偵查,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疑重大,桃檢6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桃院認無羈押必要,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桃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8日認桃園地院未詳述如何排除鄭文燦不串證等可能性,理由不備,原裁定有不當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
對此,桃園地院今日上午重開羈押庭,法官下午裁定鄭文燦具保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不服當庭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