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6日被桃園地檢署聲押,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9日再開羈押庭,桃園地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住居。11日三開羈押庭後准押。
鄭文燦貪汙案時隔多年終於浮出水面,新政府肅貪得力,拿自己人先開第一槍大快人心。但是,這第一槍,雖然體現了新政府的肅貪決心,但也在無形中揭開了民進黨這些年黨內腐敗滋生,以權謀私,阻撓肅貪,權鬥激烈的一張張遮羞布。
第一張遮羞布,財產申報不代表真正「財力」。鄭文燦2014年擔任桃園市長後的首次財產申報,存款有844萬餘元、9筆土地及1筆建物,另信託4筆土地及3筆建物,背房債2663萬餘元;而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後2023年申報,存款增加至3063萬,土地與建物則縮減為1筆土地及4筆建物,另信託1筆土地及5筆建物。但是,從簡單的字面申報,我們無法得知,鄭文燦的真正財力。直到交保時,豪到全網炸鍋。6日火速在30分鐘內籌到500萬元的保釋金,且全數是面額2000元的嶄新鈔票,9日又20分鐘拿出700萬,3天交保1200萬,輕輕松松完成。不管這些錢是否正當,僅從數額和時間上,民衆早以不能把鄭文燦與清廉劃上等號。
第二張遮羞布,民進黨黨內腐敗滋生,個案恐牽出窩案。除了工五擴大案,國民黨再控鄭文燦疑另涉其他三起桃園市土地案,包括小檜溪自辦重劃工程、八德轉運站與觀音忠孝段等案。桃園市議員淩濤更是指出,在鄭文燦涉及的三起土地案中,民進黨其他人士也有參與其中,不是鄭文燦的個案,而是窩案。點名土地案合約甲方、買方林黃彰是小英之友會桃園的理事長;購地集團領銜者,另包括「信賴之友會」大園分會會長遊建享;時任鄭市府經發局長郭裕信;桃園市政府兩岸小組委員郭登興,都有涉入買地集團;民進黨老議員李鎮楠代表家庭簽有合約。
第三張遮羞布,背案7年鄭文燦依然步步高升,庇護之人是否要查。 鄭文燦的這起土地變更弊案,早在七年前就立案調查,歷經四位檢察官,雖然監聽到台塑集團顧問的兒子,提到要送錢給鄭文燦,也拍到他提了黑色提袋進官邸,離開的時候雙手空空,但當時沒有緊急搜索,沒扣到關鍵贓款,監聽譯文還疑似被外洩。因此,鄭文燦1年後又緊急把500萬還回去,最後也因為證據不足、兩度簽結。期間,如果不是林智堅論文抄襲案牽出鄭文燦論文涉嫌抄襲,讓鄭文燦止步于行政院副院長,現在這些土地弊案難以重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