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震災重建條例草案」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今(16)日原本要在立法院進行表決,不過經過協商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決定撤案,改以主決議取代立法,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稍早也在院會宣布不予審議,該案將改為主決議。
立法院今協商「403震災重建條例草案」,國民黨團主張立法加強重建力道,根據草案,重建總經費150億元;為支應災民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工作等各項支出,不受預算法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的經費,不得互相流用限制。
主決議內容提到,花蓮重建不能等,應從速、從優、從簡,尤其是因地震受損之房舍。為使花蓮民眾儘速重建家園,在租金補貼、弱層補強、拆除重建皆投入預算補助,照顧花蓮鄉親。
內容指出,目前多數紅單房舍已進入都更及危老作業程序,未來可得到容積獎勵,以降低負擔。如無意願參加危老都更原地重建者,補助以原地原容積之興建成本85%為原則,並為上限,其辦法於2個月內訂之。第二,0403地震災區住戶房屋因地震毀損不堪居住,地方損失重大且經認定為紅單之房屋,其拆除、運輸去化之費用,依法由地方政府先以災害準備金支應,其餘不足部分應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相關費用。
第三,0403大地震造成花蓮觀光重創,為災後振興地方產業,以行政院已匡列之振興預算由經濟部、交通部與花蓮縣政府共同研議,經濟部活絡夜市商圈0.3599億元、交通部旅遊振興12.71億元,提出振興辦法,以促進活絡花蓮經濟發展。
針對「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部分,主決議提到,為促進花東地區的交通安全及便捷,為帶動花東產業的重要關鍵,並持續提供花東地區居民一條更安全便捷的道路。立法院決議,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興建,花東快速東路可行性評估,於今年8月份完成期末報告。
主決議內容也要求交通部盡速完成審議程序,並積極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原住民部落諮商、建設計畫審議、公務預算籌編、工程設計用地取得等作業,以法完成程序後盡早發包施工,前後期程以12年完工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