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理想大地開發案,前縣長傅崐萁一審偽證案判無罪。檢方再提證據上訴,其中調查發現此案金融帳戶代表交易人中,包括縣府秘書長顏新章等16人均任職縣府。代理縣長蔡碧仲說,政風處展開調查,毋枉毋縱。
傅崐萁被控在縣長室喬理想大地土地買賣,轉手賺取差價1億6000萬元,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及偽證罪嫌案,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不服一審偽證案無罪判決,28日列舉8大證據上訴二審。
地檢署公布的「榮亮公司金融帳戶代表交易人身分表」中,包括傅崐萁妻子立委徐榛蔚、傅崐萁的父母,以及縣府秘書長顏新章、縣長室秘書蔡瑞璋等16人。
針對地檢署公布榮亮公司金融帳戶代表交易人身分,其中有多名先後在縣府任職,甚至目前仍任職於縣府。代理縣長蔡碧仲今(30)日接受媒體電訪表示,這是地檢署上訴理由書中明載,表示這是事實,是否涉及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行政責任部分由政風處調查,刑事責任由檢方考量。
花蓮地檢署公布「榮亮公司金融帳戶代表交易人身分表」,計有傅崐萁配偶立委徐榛蔚、傅崐萁的父親傅兆林、母親傅劉滿蘭,以及縣府秘書長顏新章、縣長室秘書蔡瑞璋、縣府秘書何申義、陳怡君、林可昂、陳孟芬,縣長秘書室秘書李繼生,秘書邱增良,庶務科職員謝如芳、張慶銀(縣府台北辦公室上班)、李振偉(縣府上班)、許德志(曾任傅立委花蓮服務處、司機及隨扈)、周桓生(傅崐萁外甥曾在縣長室任職)、吳清田(傅崐萁友人、私人僱用)、陳家輝(曾在縣長室任職)、彭翔華(跟過傅崐萁跑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