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對象包含這4大業者 數發部:打詐通報查詢網8月底上線

2024-07-1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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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發部長黃彥男表示,數發部打詐通報查詢網預計最快8月底上線。(資料照,顏麟宇攝)

數發部長黃彥男表示,數發部打詐通報查詢網預計最快8月底上線。(資料照,顏麟宇攝)

數發部長黃彥男18日表示,數發部打詐通報查詢網預計最快8月底上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三讀通過後,將制定數位經濟防詐措施相關子法,規劃溝通會議蒐集外界意見,完備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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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發部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3大電信18日下午拜會數發部,業者在會中表示,打擊詐騙是全民共識,已配合政府推出多項打詐工具,包括建立網路廣告實名制、推動物流隱碼、實名制簡碼服務及申辦門號實名制等,未來更規劃融入AI技術,多方強化防詐措施。

立法院近期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修正草案。

數發部納管對象包含4大業者

數發部指出,作為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主管機關,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中,數發部納管對象包含一定規模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商業及網路連線遊戲業(4大業者)。

其中,網路廣告平台業者是指透過網路平台或版位,提供刊登或推播廣告的業者,以廣告刊播具對價關係,且受眾是不特定對象為要件,後續數發部將公告一定規模的計算基準及符合基準的業者名單。

數發部指出,4大業者皆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歹徒利用服務進行詐騙,強化客戶或用戶身分確認,配合司法警察調查詐騙,暫停涉詐客戶或用戶的服務使用權。

一定規模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作為線上廣告防詐守門員,會負擔以下義務:要求廣告主揭露必要資訊、依風險分析建立防詐計畫、每年發布防詐透明度報告、配合司法警察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下架詐騙廣告;境外網路廣告平台也必須提報台灣境內法律代表,協助執行防詐義務。

黃彥男表示,數發部將接續制定數位經濟防詐措施相關子法,完備數位經濟防詐法制環境,並規劃辦理利害關係人溝通會議,以蒐集各界意見。

(責任編輯:許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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