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擔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時,住綠能廠商豪宅。潘孟安提告求償及移除文章等。台北地院今天判決,王鴻薇應支付潘孟安50萬元及移除文章,可上訴。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12月間表示接獲爆料,時任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長期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位於台北市萬華區,每戶至少要價約新台幣5000萬元豪宅「力麒御品」。
賴清德競總出示租約及每月匯款單,指潘孟安是租屋,3房1廳每月租金6萬多元;潘孟安表示,他只是短時工作、租屋,卻被不實影射,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