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一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依法停止其職務。對此,高虹安午後在臉書中宣布,正式退出台灣民眾黨,並強調會提出上訴,更說期盼高等法院不會淪為民團調查「近7成人民口中難以信服、不公正判決的司法。」
針對法官一審認定詐領助理費犯罪所得11萬餘元,判處7年徒刑,高虹安表示,對此她感到荒謬與震驚,過往諸多判決中,只要助理非人頭、有實質工作,合法工作所得即便捐給民代,都屬於個人自由處份,沒有不法可言,這是10幾年來最高法院對於助理費案件的穩定司法見解。她提到,加班時數有開庭助理證述,也提交2000多頁的工作紀錄以茲證明,對檢察官起訴浮報加班,她感到「荒唐無比」。
高虹安指出,無論是檢方起訴時肯認的助理各類獎金薪資支出共16.5萬,及她個人款項用於公務支出超過80萬,都大過法院指控她的不法所得,足證她並無任何不法所有意圖;且對比過往定讞判決,也不應以貪污重罪論斷。高虹安強調,法院零用金制度非她所創,而是由曾任職其他立委辦公室的助理,引進的行之有年的制度;且零用金由助理自行保管,可以自行決定使用。
高虹安在文中強調,她會提出上訴,期盼二審能還她清白,相信高等法院能為台灣的司法正義做出正確判決,而非淪為民團調查「近7成人民口中難以信服、不公正判決的司法」。至於新竹市長職務,她則提到,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暫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政推動仍會穩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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