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判刑2年,緩刑5年,義務勞務240小時。對此,身為唯一未認罪的前助理,郁文指出,是否上訴會再跟律師討論,並認為「有一點委屈」。
助理費一案今宣判,高虹安宣布退出民眾黨,內政部依法將其停職。其中,王郁文判刑2年,獲宣告緩刑5年,其餘助理部分,黃惠玟判處2年,緩刑5年,義務勞務240小時;陳奐宇判刑1年,緩刑3年,義務勞動100小時;陳昱愷無罪。
王郁文表示,當然心情上會受到影響。她提到,與高虹安談定薪資後,實領的薪資確實為當初談妥的4萬6000元。她也指出,她的薪資就是拿來購買辦公室同事的日常用品,例如飲料、衛生用品、茶等等,都是她買來供大家使用,並沒有給高虹安私用的問題。
王郁文指出,黃惠玟有詢問她,因辦公室缺乏資金購買辦公用品等,是否同意將部分酬金或加班費挪為辦公室的「零用金」,她表示同意,但零用金由她自行保管,高虹安無法決定要拿出多少及如何運用。她強調,自己是真的助理,並非人頭,至少法官承認助理都有加班事實,並沒有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