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女為悅已者容。」但許多看似社會習慣的審美觀,其實是不公不義的行為。為迎合世俗而傷害自己的身體,在不正確的觀念下受害而不自知,有違上帝造物的美意,實在不值得。
易罹患退化性關節炎
有次與幾位頗有女權思想的女士聊天,我說:「妳們應發起『丟掉高跟鞋運動』,因為穿高跟鞋除了行動不方便外,且易傷骨骼。」她們都笑笑說:「 這很難,因為女人很少有不喜歡高跟鞋的。」
骨科醫生說,膝蓋使用不當,容易罹患退化性關節炎,發病比例女性佔七成。醫生說這與穿高跟鞋有相當關係,尤其是穿高跟鞋又久站的人,最容易發生。
高跟鞋的產生,據說是在法國路易十四王朝時,因為美貌宮女常溜出去參加社交活動,屢禁不止,因此乃命鞋匠製作高跟鞋,使宮女不能輕易出宮。但沒想到穿了高跟鞋,反使女性體態更加優美,大家競相仿效,高跟鞋乃由法國傳至世界各地。
為取悅男性而纏小腳
中國早年有纏小腳的習俗,目的是讓女性走起路來不穩,這種不穩狀,反而造成嬌弱多姿,甚獲男性喜歡。為取悅男性,裹小腳習俗一直到民初仍然存在。
我的岳母小時候,祖母要她纏小腳,否則將來嫁不掉。於是腳每天用長布條層層裹綁,使其不能正常生長,成為腳趾擠在一起的小腳。這有點像盆景,為了美觀,會用鐵絲綑綁定型,變成所想要的樣子,以高價出售及觀賞。
纏小腳的過程很長,多以年計,裹腳亦十分痛苦,尤其到夜裡,腳像發燒一樣,常疼痛到徹夜難眠。岳母的祖父比較開明,不贊成纏小腳,晚上便叫孫女兒把裹布拿掉,結果岳母的腳就變成半大不小的。這種現象民初時很多,大家稱為「 解放腳 」。
丟掉高跟鞋待何時?
所以纏小腳或穿高跟鞋,追根究柢實際上是為取悅男性而存在的,前者已淘汰,後者卻還不知要流行到何時。這與當年不纏足就不好看、就嫁不掉,確有幾分相似之處,或許有一天穿高跟鞋,會與纏小腳一樣的好笑吧!丟棄高跟鞋運動何時才能展開呢?
*作者為前監察院長,本文原刊《台灣醒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