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一審有罪,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依法停職,而她也自行宣布退出民眾黨。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批評內政部刻意將高虹安停薪,且她現在又不能兼差賺錢,「恐怕再來我真的要接濟她過日子」。
柯文哲今(30)日接受資媒體人黃光芹《中午來開匯》節目專訪時表示:「法律我不是專家,但聽起來她(高虹安)就算犯行是在立法委員時做的,也跟她現在擔任市長無關,不應該把她的市長拔掉。」
柯文哲批評,內政部把高虹安的市長薪水全部停掉,作法太過刻意,雖然她一審判決有罪,但三審尚未定讞,仍應該採行無罪推定原則。根據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一審停職是「得」領取半薪,且高虹安現在仍具公務人員身份,不能兼差賺錢,她沒有收入又要付律師費,讓柯文哲驚呼「恐怕再來我真的要接濟她過日子。」
柯文哲認為,內政部在媒體上高調宣布,就是為了要刻意羞辱人、把高虹安逼死,台灣的政治不應該變成這樣。
針對主持人黃光芹提問高虹安退黨後的黨紀處分問題,柯文哲回應,民眾黨黨章規範從政黨員一審判決有罪就要停職或除名,一切依法行政,不過高虹安在判決出來之前就已先請秘書告知黨部,一旦判決確定有罪就會自行退黨,「解決大家的尷尬」,不需要再動用黨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