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也沒用?NCC新法生效日掌握在政院手上 翁柏宗承諾「謹慎處理」爭議案

2024-07-3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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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明定NCC組織法生效日由行政院明定,政院並於昨日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暫代主委職務。(資料照,柯承惠攝)

法規明定NCC組織法生效日由行政院明定,政院並於昨日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暫代主委職務。(資料照,柯承惠攝)

藍白立委16日聯手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明訂NCC委員僅得延任一次,沒想到「萬年條款」的刪除,生效日居然掌握在行政院手上。據了解,由於《NCC組織法》第16條明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民進黨政府延遲公告新法的結果,等於讓行政院得以依據舊法,任命NCC副主委翁柏宗,於新任NCC委員產生以前暫代NCC主委職務。NCC代理發言人黃文哲表示,在徵詢翁柏宗意見後,NCC委員會在新任委員產生以前,將會「謹慎處理」廣電產業重大裁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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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以及2位傳播背景委員林麗雲、王維菁,任期將於今(31)日正式屆滿,在《NCC組織法》修正案7月中旬通過後,原本外界預期,擔任NCC委員長達10年的翁柏宗,依據新法將不得延任,NCC委員人數將低於合議制機關最低4人的開會門檻,陷入空轉的危機,沒想到行政院昨天再度使出回馬槍,以新法尚未公告施行為由,指派翁柏宗擔任代理主委。

根據《NCC組織法》第4條,NCC委員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在林麗雲、王維菁2名傳播背景委員任期屆滿後,NCC委員會明天起將無傳播背景委員參與審查。

由於NCC目前還有三立違法插旗中嘉案,以及鏡電視新聞台申設爭議,有待後續處理,林、王2人今天發表公開聲明,批評台灣「政媒集團化,致使台灣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漸失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台灣新聞頻道政媒集團化與高度政治化,令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某種程度上,反映出傳播學者對於朝野惡鬥,導致NCC委員會缺乏傳播背景委員把關一事,表達高度憂慮。

NCC委員中,管傳播的林麗雲(左)、王維菁(右),具有媒改背景。(柯承惠攝)
具傳播背景的NCC委員林麗雲(左)、王維菁(右)今日任期屆滿,兩人發表公開聲明批評台灣媒體高度政治化。(資料照,柯承惠攝)

據了解,在行政院昨天以《NCC組織法》尚未公告實施為由,指派翁柏宗「暫代」NCC主委之後,朝野陣營針對NCC委員提名審查議題上,已經正式形成對立局面,由於新法公告實施的期間,完全掌握在府院,《NCC組織法》舊法第16條,又明文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基本上等於是讓新法實施時間,完全掌握在綠營政府手上,民進黨指派翁柏宗暫代NCC主委,不僅確保了NCC不會陷入空轉,同時也狠狠甩了藍白一個耳光,也難怪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會以行政院「耍詐」來形容。

據了解,為避免NCC因為缺乏傳播學者把關,導致重大爭議案件懸而未決,有NCC委員建議,藍白陣營應該先進行NCC委員審查,儘早補實傳播背景的委員,並且同時化解行政院指派翁柏宗「暫代」的爭議,但依照目前政治氛圍,要藍白立委按照行政院提名名單審查,難度也非常的高。

針對NCC委員會明天起將缺乏傳播背景委員把關,NCC代理發言人黃文哲表示,未來NCC針對涉及傳播領域裁處案,他今天已向代理主委翁柏宗請示,翁柏宗表示,未來NCC在新任委員產生以前,會謹慎處理傳播領域裁處案,但不會因此耽誤到其他依法應處理事項。

不過,針對三立違法插旗中嘉後續股權處理,以及鏡電視執照爭議,黃文哲表示,翁柏宗擔任代理主委之後,是否依照過往,迴避鏡電視裁處案,仍須待翁柏宗於NCC委員會討論後才能正式決議。

20201125-NCC內容事務處處長黃文哲25日出席例行記者會。(盧逸峰攝)
NCC代理發言人黃文哲表示,未來NCC在新任委員產生以前會謹慎處理傳播領域裁處案。(資料照,盧逸峰攝)

據了解,行政院在NCC代理主委的指派上,之所以如此有恃無恐,除了《NCC組織法》第16條明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相關規定,另外在目前NCC委員提名爭議的法律詮釋上,也有有利的空間。一位熟悉法律學者解釋,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條款」,讓NCC委員只得延任一屆,在該法正式上路時間掌握在行政部門情況下,未來立法院只能依據舊法審查NCC委員提名名單,翁柏宗是否算「延任」,政治攻防上都已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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