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今(5)天下午正式公布第二期容量分配結果,依序計有又德、海廣、渢妙二、海鼎一、德帥等共5座離岸風場獲配,總計分配容量達2.7GW,開發商最晚要在11月11日完成簽訂行政契約、並繳交履約保證金、簽約合約等必要文件正本。
至於後續是否會有開發商因故不完成相關行政程序?能源署組長陳崇憲受訪時說,開發商會依照自身能力及風場規劃作綜合性的評估,是否會有開發商放棄開發,這要等11月最終截止日才會確定,另外遞補制度則會在看風場重疊的情況下,由於容量分配有排他性,因此會再相關程序完成後,才會再來評估,不過依各開發商都很積極的狀況,「預估今年應該是不會有遞補的情形」。
能源署表示,今年在4月10日依照「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2期選商收件作業,5月起由能源署及產業發展署分別辦理多場「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審查會議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作業技術與財務能力」審查會議,遴選出合格開發商後,於7月9日完成辦理競比價格開價作業,並公布開價排序結果。
能源署指出,經過競比價格開價作業完成後,因部份案場範圍重疊,經濟部依序位、選商規定套疊圖資後,完成容量分配作業,並正式函知各獲選業者於11月11日前向本部簽訂行政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