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地方政府開會全面檢討娛樂稅,部長莊翠雲指出,現已定調娛樂稅不廢止,但除高爾夫球維持現行的上限稅率20%,其餘如職業歌唱等項目多數朝「減半」方向調整;同時,財政部將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職棒、職籃等競技比賽與藝文活動,是否要停徵娛樂稅。
莊翠雲受訪表示,娛樂稅是一項歷史悠久的稅目,隨社會經濟環境變化以及民眾娛樂行為轉變,外界認為有些項目已不合時宜,也多次提出要檢討娛樂稅甚至將其廢除,但娛樂稅是地方政府重要稅源,財政部相當重視此議題,並多次邀集地方政府開會研商。
稅率上限多數朝「減半」方向調整
莊翠雲指出,最近一次於7月10日會議,財政部與各縣市政府將意見收攏,首先,基於地方財政自主以及自籌財源的重要性,財政部尊重地方認為娛樂稅不該廢止的意見,不過在項目與稅率上限方面將有所調整,修正草案預計8月底之前對外預告,希望下會期立法院審議。
莊翠雲表示,除高爾夫球場稅率上限20%不變,其餘項目的稅率上限將調降,基本上多數朝「減半」方向調整,舉例來說,職業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的各種表演,將由現行的最高不得超過30%,調降至最高不得超過15%。
同時,電影娛樂稅率將由現行最高不得超過60%(本國語言片為30%),全面下調至最高不得超過15%。
莊翠雲補充,目前實務上地方政府課徵娛樂稅,絕大多數項目的稅率低於法規上限稅率,因此評估修法調降上限稅率不會出現稅損。
根據財政部提供資料,全台22縣市對於電影課徵的娛樂稅率,最高不超過2.5%,遠低於法規上限稅率。
地方想鼓勵當地產業,可以自行決定停徵
莊翠雲進一步指出,財政部將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部分娛樂稅項目是否要停徵。
她表示,若地方想鼓勵產業在當地發展,或者是基於其他政策目的,考量自身財政狀況,可以自行決定哪些項目要停徵娛樂稅,財政部原希望全面開放,但參考地方意見後,改為授權地方可針對藝文活動、各類競技比賽(比如職棒、職籃),決議是否停徵娛樂稅。
至於高爾夫球場上限稅率為何未調整,莊翠雲說明,主要是因各方意見仍不同,比如有人提出高爾夫球場運用大面積土地,可能對水土保持造成影響等看法。
(責任編輯:許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