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鄭金文家屬公開信 向被害人家屬及社會致歉

2015-06-0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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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鄭金文槍決伏法,家屬寫信向被害人家屬及社會致歉。(取自東森新聞畫面)

死囚鄭金文槍決伏法,家屬寫信向被害人家屬及社會致歉。(取自東森新聞畫面)

死囚鄭金文昨晚遭槍決,在死前他將腎捐贈給長期受洗腎所苦的胞姊,創下國內死囚活體捐贈的首例。曾經從事監獄矯正輔導的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6日表示,鄭金文希望能透過執行死刑向被害人家屬表達歉意,並公布鄭金文家屬向被害人和社會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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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金文家屬的道歉信寫道:

今天下午聽到這個消息雖然很難過,但知道舅舅(鄭金文)必須為自己的過錯負責,這幾年舅舅也希望執行死刑以表達對被害人及家屬的歉意,也希望以自己執行死刑為例讓社會有警示作用。再次代表舅舅感謝法務部長執行死刑,並代表舅舅向被害家屬、向社會道歉,對不起大家。

鄭金文家屬
2015、6、5

應曉薇表示,法務部執行死刑,讓她的2位輔導的學生離開人世,鄭金文在3日的時候,還特別交代她,請求法務部能夠快一點執行死刑,一命還一命,讓被害者家屬好過一點,鄭金文也請她再次協助完成捐贈器官遺愛人間一事。

應曉薇說,被害人家屬會不會原諒,坦白說很難,後悔已莫及。關於器官捐贈一事礙於法令未能幫忙達成,她心中有點遺憾。

鄭金文多年來一心求死,4年前應曉薇協助他將腎臟移植給姐姐後,鄭金文就一直向她表示希望快點執行死刑,讓別的器官可以捐給需要幫助的人。

鄭金文希望死後捐贈器官的陳情書(取自臉書)
鄭金文希望死後捐贈器官的陳情書(取自臉書)

應曉薇說,其實捐與不捐器官都無法減輕被害人家屬半點痛,她只能告訴受輔導的死囚,犯下大錯就要勇於面對法律制裁,如果真的有來世,諸惡莫做,眾善奉行。

鄭金文在民國93年間,涉嫌於設局殺害2名討債男子並棄屍。判決書指出,被害的2人依約抵達鄭金文住處,要求鄭金文還款,但鄭反而要對方交出本票,雙方爆發口角,鄭金文決定殺人滅口,再挖洞掩埋。

該案件纏訟多年,多次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6審時,認為鄭金文與被害人無深仇大恨,卻以殘暴手段綑綁2人劫財,性情冷酷、手段凶殘,令人髮指,且犯後未有悔意,泯滅天良、惡性極重、罪無可逭,判處鄭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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