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於2012年、2013年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也因陷入醜聞請辭,該案件偵辦一度停擺。台南地檢署重啟調查後,認定陳宗彥涉嫌接受酒店業者關說某台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和請託李姓業者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進而接受酒店業者的性招待,今(15)日,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法向陳宗彥提起公訴,建請加重其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前立委陳琬惠在2023年2月踢爆陳宗彥任職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時,涉嫌接受性招待,但台南地檢署在去年2月分案重啟偵查後,查無具體不法事證簽結,但在今日卻提起公訴,檢方表示,歷時1年半重新整理當年卷證並分析通訊監察譯文及訊問陳宗彥等人,陳宗彥確有接受性招待,偵結起訴。
南檢重啟分案偵查 反覆推敲過去監聽光碟聽到關鍵字
為何9年前查無不法,現在卻起訴?檢方說明,圓股檢察官因年度職務異動,由時任義股檢察官於2014年9月3日接手,認定連、王業者申請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於圖說送審時,無任何業經核准規約規範,所以業主送件變更時,當無需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決議資料送審,台南市府依此核准,難認有違法情事,也無積極事證足認有行收賄或圖利不法,2015年8月31日以查無不法情事為由,簽准報結。
檢方指出,時任義股檢察官於偵辦期間,雖研判陳宗彥長期有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情形,為釐清其性招待往來對價細節,2013年1月16日,向法院聲請對陳宗彥所持行動電話實施通訊監察獲准,並自同年1月20日開始通訊監察,惟同年5月13日,因分析歷次監察內容發現,尚乏積極證據證明陳宗彥有行、收賄不法犯行,而向法院陳報不繼續對陳宗彥聲請通訊監察,並於同年5月16日停止監察。
南檢去年2月分案重啟偵查,承辦檢察官將前案通訊監察1年多監聽光碟反覆推敲,陳宗彥於2012年、2013年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受酒店業者請託,涉嫌介入警員平調案,以及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之後更接受酒店業者的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業者以「陳董」、「老闆朋友」、「同學」代稱陳宗彥,雙方更以暗語「喝咖啡」代稱。而在監聽譯文中也顯示,小姐花名包含愛佳、愛玲跟小芸,酒店員工也清楚知道陳宗彥對出場小姐有特別要求,「條件好,盡量不要有刺青的。」
台南地檢署起訴資料指出,陳宗彥於民國101年、102年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因受連姓及王姓酒店業者請託,而協助詢問、協調台南市某警職人員平調案及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並於101年12月間及102年11月間接受連姓及王姓酒店業者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因認陳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連姓被告及王姓被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第4項「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均提起公訴。
檢方建請法院審酌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受領國家俸祿,本應潔身自愛,謹守公務員分際,竟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之要求,亦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且其自始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