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大、獲利佳卻被消滅」 前董事林伯翰:新光金到底有求於台新金什麼?

2024-08-21 12:38

? 人氣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的換股合併將在22日登場,新光金控前董事林伯翰呼籲要慎選好的合併對象。(新光樂活事業提供)

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的換股合併將在22日登場,新光金控前董事林伯翰呼籲要慎選好的合併對象。(新光樂活事業提供)

台新金控、新光金控明(22)日下午將相繼舉行董事會,討論以台新金為存續公司、新光金為消滅公司所進行的換股合併。新光集團共同創辦人之一的林登山家族第三代長孫、新光金控前董事林伯翰表示,新光金無論資產規模或獲利能力都優於台新金,卻成為消滅公司,這種不對等的條件,新光金到底有求於台新金什麼?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林伯翰目前為大台北寬頻網路、新光樂活事業等公司的董事長,也是新光三越百貨、新光紡織、台灣新光實業等公司的董事,針對即將登場的台新金與新光金的換股合併,除了提出質疑,也呼籲新光金44萬餘名股東要好好思考,在新光集團原股東支持下順利完成138.61億元現金增資的新光金,隨著體質轉佳,是否有必要接受不對等且不合理的合併條件。

獲利第13名的要吃第6名的 道理何在?

「以小併大、以弱併強叫不對等,怎麼會資產規模只有3.2兆元、獲利倒數第二名的公司,要成為存續,去併吞資產規模5.1兆元、獲利第六名的公司呢?」台新金今年前7月稅後純益125.7億元、累計每股稅後純益(EPS)為0.91元,14家上市金控排名倒數第二;反觀新光金,前7月稅後純益232.94億元、累計EPS為1.5元,遠遠高出台新金60%以上且在14家金控排名第六。

林伯翰說,新光金不是拖油瓶,也不是急診室的病患,完成現金增資後雖然不到兵強馬壯,至少是脫離危機的、能夠自力更生,「結果你卻告訴我說,我公主要嫁給一個流浪漢,我講的流浪漢是指它(台新金)獲利倒數第二名,規模只有新光金的6成。」

在以台新金為存續,把新光金消滅的不對等的同時,還想要用不花錢的換股合併的方式,把整個新光金套過去,「你這個根本叫做空手入白刃,做無本生意的。」林伯翰說。

換股比例以市價做基礎不合理 應看淨值

而且,換股比例的計算,還是用不合理的市價做基礎,而非淨值。新光金目前每股淨值快17元了,每股市價則是不到12.5元,公司賺錢或辦理現增,都會反映到淨值,市價則會受到賣老股換新股、需籌措資金而賣股等諸多因素影響,淨值才是公司實際經營的合理數字。對於剛參與完新光金現增的股東來講,「被你用很低的換股算過去,我為什麼要現增,現增是要跟新光金共存共榮,而不是要讓你把新光金給賤售。」

合併對象要有互補性 為何非台新金不可?

林伯翰說,他不反對新光金與其他金控合併,問題是要慎選對象,要有規模經濟、要有互補性。以中信金核心子公司中國信託銀行來講,無論資產規模或獲利能力,都遠大於台新銀行加上新光銀行。人壽業務也是,台新人壽無論規模或獲利,都遠不如中信金的子公司台灣人壽,而且,中信金還有產險孫公司,業務版圖很完整,比台新金、新光金都要完整,既然如此,為何新光金非選台新金不可?

台新金與新光金的合併討論明日將要登場,林伯翰說他要再次提醒,新柏公司在新光金的4位法人董事代表(吳東明、林敦仁、洪士琪、魏寶生),有實質關係人疑慮,討論合併案時應該利益迴避,以免日後訴訟上身。新柏是新勝百分百持有的子公司,新勝的董事長是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

「你用關係人的代表進來,基本上是要幫新光金的股東謀福利,不是幫台新金開大門。」林伯翰說,在新光金約138.61億元注資下,新光人壽的RBC(資本適足率)能夠脫困大於200%,要珍惜今日處境,更謹慎小心地選擇好的合併對象。

喜歡這篇文章嗎?

陳怡慈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