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市府聲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合法」

2024-09-04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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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左)指出,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就曾發聲明,表示京華城案符合法定程序。(取自Youtube CNEWS匯流新聞網)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左)指出,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就曾發聲明,表示京華城案符合法定程序。(取自Youtube CNEWS匯流新聞網)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其中關鍵在於柯市府當年額外批准京華城20%容積獎勵,引發圖利質疑。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節目《中午來開匯》指出,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在今年1月時,北市都發局就曾對京華城案做出表態,直言柯市府的處理「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並無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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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京華城容積率能從560%變成840%,是因為柯市府當時批准的50%容積獎勵,而這其中的30%是由京華城方面花錢買下,因此沒有圖利問題,剩下20%則是因為該案滿足市府的建設等要求而額外給予。

黃國昌解釋,這剩下的20%是否有圖利,才是全案的關鍵,而監察院在今年針對京華城案提出糾正報告,認定這20%容積獎勵有問題,所以社會就以這份報告當基準,去斷定風向。但是,黃國昌強調,現在的台北市長蔣萬安曾為此在市府內重新開會,他們做出的結論是,「柯市府當時批准的這20%沒有問題」。

黃國昌指出,現任的蔣市府為了對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作出回應,北市都發局在今年1月24日就針對京華城案表示,「經本市都委會審議確認,均符合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意指蔣市府當時就認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並無不法。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市府都發局將進行檢討。至通案審議原則部分,亦將配合與本市都委會研訂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案件相關審議原則,以利作為未來審查依據。

黃國昌直言,連在蔣萬安領導下的新台北市都發局,經過審議後都發出了符合程序的聲明,但柯文哲還是在一陣莫名其妙的追殺跟帶風向之下,被現在所有的媒體跟公共討論毫不思索的認為,柯文哲是違法圖利。

黃國昌也說,有議員稱他在3、4年前就曾經質詢過柯文哲關於京華城容積率的問題,柯如今怎麼能說「不知道」,但黃國昌則表示,柯文哲說的「不知道」,指的是他尊重專業,沒有去介入程序、多做過問,將案子交由都委會去討論,如今卻被帶風向成完全不一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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