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風暴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5日傍晚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通信、接見。不過,台北地院並未對外公布完整裁定書,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僅公布刪減版本,但仍有媒體披露詳細內容。對此,媒體人陳鳳馨今(6)日於節目《大新聞大爆卦》中痛批,有關羈押柯文哲,司法作為「打手工具」的痕跡太過明顯,且配合媒體來做這件事情,太過可惡。
北檢日前以涉圖利、收賄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柯文哲並禁見,但台北地院2日裁定飭回,北檢不服3日提起抗告後,高等法院4日裁定撤銷並發回更裁。台北地院5日上午9時半先行程序庭,下午2時再開羈押庭,近2小時半後結束庭審,法官呂政燁傍晚5時17分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柯文哲晚間6時33分被囚車解送抵達位在土城的台北看守所。
台北地院5日晚間公布裁定書後,《鏡週刊》、《自由時報》等媒體披露交給檢察官、律師及柯文哲簽收的完整裁定書,提及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分配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款項尚有不明去向之際,或是沈慶京「論功行賞」時,柯文哲確有不明來源金流,分別匯入其配偶及子女帳戶內。而柯文哲在檢廉帶隊搜索時,明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卻拒不應門,足認柯文哲有在該時段內湮滅證據之虞;且柯文哲被扣押的手機,也已有對話紀錄遭刪除的痕跡,並有串聯其餘潛在共犯的事證,此「畏罪」之舉,適足以反向證明柯文哲圖利重大犯嫌。
部分媒體今早向台北地院取得完整版裁定書,但台北地院透過聲明回應,關於部分媒體陸續向北院索取柯文哲案羈押裁定一事,北院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對強制處分案件,於法官裁定之後,會提供可供媒體報導的裁定書,再由發言人增減,而後再提供媒體報導,因此北院揭露的訊息,均如5日第一時間對外發布的內容,「本院亦沒有直接提供裁定書給媒體的慣例,至於押票及附件,昨日已經由承辦股製作完畢,送達檢方以及被告辯護人。」
對此,陳鳳馨指出,北院對外公布的裁定書僅有1頁,但部分媒體昨晚卻突然冒出許多不在北院裁定書裡的內容,但這份「所謂可能是完整的裁定書」卻無法在網路找到,部分媒體如《鏡週刊》言之鑿鑿,看似將完整裁定書原文一字一句的照抄,但外界至今仍未看到全文。而依照慣例,圖利罪要有串、滅證之虞,被告才會被羈押,但北院對外公布的裁定書,卻僅以預防等心證就收押。
陳鳳馨質疑,若法官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時,認定的理由確如《鏡週刊》等媒體報導,為何不直接寫在新聞稿中,讓外界來公評,反而成為部分媒體的獨家報導,「這點我高度質疑,其實這次司法作為打手,跟側翼媒體的協同合作,太可惡了,因為你做的實在是糟糕透了」、「在羈押這件事情上面,司法作為打手工具的痕跡太過明顯,而且配合媒體來做這件事情太過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