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北市容積獎勵無通案 民眾黨:都委會審議是職權
民眾黨解釋,台北市沒有通案規定,是由細部計畫決定基地容積率,並由北市都委會審議。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都市計畫地區內,市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基地面積或應保留空地的比率、容積率。因此,北市各地區容積率都是依自治條例以「細部計畫」核定該地區的容積率,當然也包括增額容積。
民眾黨強調,非都更地區給予容積獎勵是於法有據,台北市與全國各縣市都有訂定「細部計畫」,給予容積獎勵的權利;而台北市沒有通案容積獎勵明文規定,交由都委會審議,視需求彈性處理,依規都委會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且台北市都是以「細部計畫」決定增額容積率上限,也就是容積的天花板。
民眾黨直指,台北市都市計畫中各區域「法定容積率」與「增額容積率」都是在細部計畫中規範,且增額容積是經都委會審議通過,而現行《都市計畫法》或子法都未規定「民間自提」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更案不得訂定容積獎勵;換言之,都委會審議增額容積是其職權,並無違法問題。
詳述京華城容積獎勵 民眾黨:都委會議全程直播
至於都委會為何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民眾黨重申,非都更地區以增額容積20%上限為原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經都委會多次審議,同意京華城增額容積以法定容積50%為上限,其中容積獎勵為法定容積的20%為限,而台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容積獎勵由都委會審議,決定容積獎勵的項目與方式。
有關京華城20%獎勵容積項目,民眾黨則說明,在韌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以「鑽石級」獲取基準容積4%獎勵,在智慧城市貢獻獎勵部分,京華城同樣以「鑽石級」獲取基準容積8%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上,京華城取得耐震設計標章、提供公眾使用服務性或公益使用、整修順平道路鋪面、改善人行道,或興建公共人行陸橋等,獲取基準容積8%獎勵,加總獲20%容積獎勵。
民眾黨強調,人民有權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而非延宕不送審,而都委會決議內容,市府無權刪改,且都委會全程直播、公開透明,成員中外部委員占多數,都發局針對提案一一回應委員意見,每次會議也都全程直播、錄音錄影,都委會通過細部計畫變更、增額容積上限,也都是法定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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