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議員薪水又領退俸不違法?黃揚明揪于北辰「這收入」超標:絕對超過3.7萬元

2024-09-1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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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日前爆料桃園市議員于北辰(見圖)擔任公職且月薪超過3萬7000元,依法不應再享受退除給與,迄今違規超領退休俸200萬元。(資料照,柯承惠攝)

有網友日前爆料桃園市議員于北辰(見圖)擔任公職且月薪超過3萬7000元,依法不應再享受退除給與,迄今違規超領退休俸200萬元。(資料照,柯承惠攝)

有網友日前爆料桃園市議員于北辰擔任公職且月薪超過3萬7000元,依法不應再享受退除給與,迄今違規超領退休俸200萬元,不過退輔會表示,地方民代為無給職,故不須停止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引發外界質疑。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在節目《TVBS戰情室》中表示,若外界要打的話,應該從于北辰的這個收入去進行打點,絕對超過3萬7000元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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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日前在PTT論壇指控,于北辰違規領雙薪,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4條規定,軍人退役後再擔任公職且月薪超過3萬7000元者,不應再享受退除給與;同時,第46條規定,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情事者,其優惠存款應同時停止辦理。網友更指出,退輔會官網也明確張貼,支付退休俸或贍養金的軍官、士官,再任公職等職務,自113年1月1日起,其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3萬7000元者,停發退除給與。不過,退輔會回應,地方民代為無給職,故不須停止退休俸及優惠存款。

對此,黃揚明指出,議員工作雖然被退輔會認定是無給職,不過于北辰上了很多節目,基本上每個月的通告費加總,絕對是超過3萬7000元,在這樣的情況下,就不應該支領退休俸。

黃揚明強調,通告費就是薪資,按照年改定義,若退休軍人單月薪資所得超過3萬7000元,就不該領退休俸,所以如果外界要打、質疑,就應該要去打這點,而不是去打于北辰的直轄市議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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