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鍾琪還詳述呂留良之孫曾於二十年前(即一七○七年)一念和尚舉事的叛亂中被拿獲。身逢這段時期的人都曉得,一念和尚集結隨眾,效忠前明,所發布的命令沿用大明年號,不用清朝紀元。其隨眾頭戴紅巾,手舉明朝旗幟,歃血為盟,宣誓效忠領袖和幫眾。到了一七○七年,一念和尚集結了數千人,聲勢壯大,而且擅長斬殺滿洲鐵騎的戰技,並在浙江山區構築堅實據點。然而,這次叛亂最終還是被軍官剿滅,岳鍾琪提醒雍正,聖祖仁皇帝當年念在呂留良的孫子係讀書明理的儒士,必無知情怙惡之事,所以在多方審訊之後便寬宥了他。
岳鍾琪提供的這些細節讓雍正感到驚惶,這是一件文人謀反的案子,雍正心想,必須火速處理這宗案子。但在擴大搜捕知情者的同時,事機絕不可外露。
如何拿捏分寸則是一門學問。朝廷的動向常刊印在京報上,這是由內閣選輯的時事通訊,在北京刊印,僅供京官或各省縣令以上的官員閱讀。但非法批露消息的現象司空見慣,都邑的胥吏往往把列為保密的消息賣給地方上刊印時事的人,省級的胥吏也會把剛送來的京報賣給四處兜售的商販。透過這兩種管道,各地本來無權閱覽的人也能取得刊印粗陋的京報。為了降低走漏消息的危險,朝廷曾延後發布官方消息的時間,但是此法成效不彰。
那麼要如何讓官員既能參與其事,又可謹守祕密?雍正常用所謂的「廷寄」這種直接而祕密的溝通管道。雍正做事偏愛祕密行事且重效率,他在登基幾年後就發展出這套特殊的方法:當雍正覺得宜採廷寄的方式時,就會向三位最受信任的大臣下達指示。三人以廷寄的格式撰書,皇上儘速核可廷寄內容的措辭用語,這三人仔細檢查廷寄的抄本之後,再把它分遞給嚴加監控的列名領受者。如此一來,可讓好幾人同時接到廷寄,但仍能嚴守祕密,不致外漏。
雍正就是用廷寄這種方式,把曾靜案的來龍去脈與因應對策寄給幾位省級的封疆大吏,落款日期為一七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到了十一月十二日向晚,這三份廷寄都已發出。雍正雖無法正確估量齎摺之人抵達的時間,但根據以往的經驗,前往江寧、杭州約莫十天、抵達長沙則要個十五天左右。假設每一省需要七八天進行查訪,又要個七八天撰書奏摺上呈北京,那麼大約在一個月之後,雍正便可收到關於本案進一步的具體消息。
但是雍正在十一月二十八日收到岳鍾琪上呈的曾靜逆書,打破了這按兵不動的狀況。
岳鍾琪簡述逆書的內容,論及他聽自投書之人張熙的言說,曾靜逆書的衝擊讓雍正措手不及。曾靜不僅對雍正的為人為君大加撻伐,言論粗鄙不堪,令雍正大為震怒,同時還詳述一七二三年的繼位危機,還有當時雍正與其他阿哥的種種行徑。在雍正來看,曾靜的言論荒謬自不待言,但曾靜寫起來卻是言之鑿鑿,煞有介事;如果雍正不想置之不理,就必須嚴加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