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8月公布「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1.0」,彙整我國光電發展現況與課題,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政府應積極進行跨部會溝通及在地居民利害關係人對話,確保能源轉型的過程能公正、不遺漏任何人。
國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在淨零排放、能源轉型的趨勢下,總統賴清德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席間委員意見的最大公約數,即是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以台灣地狹人稠、位處地震帶的先天條件而言,現實環境中沒有十全十美的能源發展選項,而綜觀目前技術可行的能源選項,綠能已是相對能夠透過健全體制,妥善處理外部成本的選擇。因此,打開社會對話的空間、規劃透明的制度,審慎思考再生能源的健全治理路徑,是當務之急。
戴興盛指出,地面型光電具分散式發電的特性,生態與土地的網路關係、利害關係人眾多,經濟部應正面看待光電的社會意義,正因再生能源相較其他能源,技術、場域更加開放透明,民眾應早期知情參與、廠商應肩負環境與社會企業責任、透明的選址制度,將成為政策成敗的關鍵;政府也應以「先求質,再求量」的策略,以帶動社會接受度為前題,推動光電政策。
地球公民基金會:光電治理核心是建立社會信任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強調,面對再生能源勢在必行的趨勢,台灣自2016年開始推動至今,已累積許多成功或失敗的經驗。而近年來光電推動的挑戰與經驗中,最重要的啟示莫過於,「建立社會信任與共識」才是光電治理的核心環節。
黃子芸說,政府除了有義務說明能源轉型的政策引導作為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充分的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平台,讓社會各界不同價值與觀點獲得交流與理解,以尋求社會最大共識。因為,惟有獲得社會、在地居民理解與支持,光電方能順利推進。
籲屋頂光電提高新建物門檻 地面光電以農漁民為主體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鄭泰鈞表示,淨零轉型是國家總體的政策,並非僅是單一部門的責任。要以能源轉型策略達到淨零轉型,在與大眾溝通前,政府必須要有跨部會協調及整合,擬定白皮書中「屋頂光電優先、地面光電以農(漁)為本」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內政部新增建物屋頂光電義務法案入法後,民間多次呼籲應從建築面積300平方公尺(90坪)的新建物作為強制門檻,然而,白皮書卻仍以1000平方公尺(300坪)為推動策略,無法落實屋頂光電優先的政策明確性。
在地面型光電方面,若真的要落實以農為本,不論是「綠能發展區」或「不利耕作區」等示範計畫,都需要實質性的調查,如不利耕種區的具體現況、有無耕作事實等;在地農漁民如何回顧農業發展歷程、如何看待未來農地使用與經營等,都必須明確納入盤點。
鄭泰鈞強調,比起「怎麼做」,經濟部應先和社會大眾及其他部會一起討論,建立「為何需要、需要多少」的光電發展共識,並尊重農漁民工作權,以農業發展為主體的原則,主動邀請農業部一起研商,如何在農地、農民數十年被忽視的地位和尊嚴脈絡下,透過光電真正替「農業」加值,並協力提升我國農業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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