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與30多個民間團體今(25)日共同呼籲,國土計畫應如期上路,才能遏止不當的開發與錯誤的土地利用,讓台灣的國土有機會邁向永續,捍衛世代子孫國土永續發展。
過去內政部公布《國土計畫法》中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應於明(2025)年4月30日以前公告;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50年前制定的《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指出,「國土計畫」上路是重新建構國土秩序的開始,相較於《區域計畫法》在2000年增訂非都市土地開發及分區變更等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後,開啟「任意變更」的大門,讓農地逐漸變成破布;「國土計畫」最大的指標是,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以「適地適用」為理念,在「計畫引導使用」下,於「農業發展地區」以「農地農用」為原則,企圖改善農地零星變更及破碎化之現況。
一再推遲「國土計畫」上路,就是讓農地持續流失及破碎化的風險急增。各地都已傳出多起趕在「國土計畫」明年全面上路前,提出土地變更案,期待壓線核准;曾見報的就有花蓮七星潭沿線的7家大型度假村、台中大肚山區的溫泉豪墅、觀光酒店等。
依據內政部資料,今(2024)年8月,全台審議中的開發許可案就有105件,相較同年3月時的90件,增加了15件;而地方政府尚未核准的使用地變更編定案則是多達771件,相較同年3月時的537件,更是暴增234件。在短短5個月新增近250件的非都市土地開發案申請,開發區位散落各地,加劇農地的破碎。
地方政府若真在意農業發展,就應立即送審國土功能分區。確保「國土計畫」如期上路,才能遏止農地流失、破碎情況更加嚴重,也才能避免讓第一線公務員繼續疲於應付這些想要壓線核准的土地變更案。
「農地農用」沒改變 農業權沒受限
宜蘭百大青農田菁說,投入農業生產,不論是找一塊地還是養一塊地,都是費時耗力的;投入心力,當然期待能有所保障、可以長長久久的永續生產。正因為農地珍貴且難以維護、恢復,愈是有心要務農的人,愈希望自己的地是完整劃入「農業發展地區」,確保「農地農用」、讓農地及農地使用權獲得保障,也有機會爭取更多的農政資源投入,甚至是回饋農地的多功能價值,例如維護生物多樣性、農田地景、具備氣候調適功能等多個面向。
面對宜蘭豪華農舍的激增,田菁憂心忡忡的表示,完全可以想像中南部有心務農者,也同樣憂心珍貴的農地面臨被開發、徵收轉用的壓力。不過,田菁也認為「國土計畫」仍有缺陷,包含了過於寬鬆的容許使用規定、即便是最優良的「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仍可興建農舍。
但《國土計畫法》至少限縮了「農業發展地區」任意變更為「城鄉發展地區」的可能,更重要的是有更完善的民眾參與、部會協調整合機制,因此,「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後,搭配持續、滾動的計畫檢討,帶動相關法規政策,如《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正,會相較於《區域計畫法》時,更有機會讓台灣的農地生產環境從結構上改變,從根本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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