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台智光貪污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日前獲北院諭知新台幣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北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認定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
被羈押超過6個月的陳重文,10月1日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諭知,陳重文以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於台北巿北投區住處,並接受電子監控,每日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
台北地檢署不服陳重文交保裁定,隨即於2日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下午認定原裁定並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
此外,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辯論,檢辯雙方針對陳重文涉及貪污圖利罪爭執,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陳重文則表示,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於12月27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