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形式的瑕疵?
據台媒聯合報揭露,扁政府時期採購愛國者二型防空飛彈,不是完全走軍售路徑,「幾乎都是商售」,當時陸軍就與雷神「交手」,並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與雷神議價。
空軍的部分,「雷神多次以派遣技術代表駐台為由,要求給付高額人事費,空軍曾一度抗拒,雷神因此取消我愛國者防空飛彈系統國際會員資格」。經AIT居中協調,迫使空軍於2022年分期給付近25億,成立為期5年的「愛國者技術代表案」,換取重新參加愛國者使用國年會資格。
「愛國者技術代表案」是什麼鬼?內情不得而知,但如果對照卡達案,即知這疑似是雷神巧立名目洗錢賄賂或哄抬價格的慣用手法。
卡達案之緣起,是該國因外部因素而暴增軍費,然而對外軍購程序卻不完備,雷神便趁虛而入,與卡達「內鬼」合謀建立利益輸送管道,以取得特定標案以及大型軍事專案。
DSS是卡達王室成員成立的安全顧問諮詢公司(成立於2014年),主導「獵鷹計畫」軍事專案,股東也包含特定軍方人士。在名義上,是雷神(注2)委託當地進行軍購評估報告的公司,但實質上,報告根本是雷神自己寫的,DSS則扮演賄賂打點相關決策人士的中介角色。
爾後,「獵鷹計畫」因故取消,DSS前高管便分別控訴卡達政府與雷神沒給足合作款項。2019年,雷神收到了來自SEC的第一張傳票。
承上述,台灣的「愛國者技術代表案」雖與卡達的DSS案性質不同,但雷神巧立名目做利益輸送與旁門走道牟利的伎倆,都少不了「內鬼」的配合。
因此,台版雷神案到底是什麼形式的「程序瑕疵」?洞有多大,水有多深,在野黨立委要不要查?現在知道民進黨政府為何極力阻擋「立院調查權」了吧,潘朵拉的盒子掀不得。
問題三:軍火商有鬼,美國國防部就沒問題嗎?
美國聯邦審計署(GOA)是立法機構,為美參議員監督行政部門是否合法合規使用預算的單位,根據GOA 2月份發表的報告,十名美參議員抨擊五角大廈長久以來「荒謬的浪費」,詐欺與管理不善」,他們針對的就是美國國防部。
美參議員指出,美國防部已連續六年未能通過審計(就是使用預算不透明,帳目不清的意思),去年,美國防部資產的38億美元中,有高達63%無法查明,海軍未能追蹤的庫存44億,空軍有52億美元資產帳對不起來,甚而,承包商還經常向五角大廈多收40%-50%的費用。
自2015年到2021年,GAO進行了高達4703起刑事詐欺調查,基本就是官商勾結結構下的一個大錢坑。
換言之,顧立雄強調「政府對政府」,可不代表美國政府單位就是「乾淨」的。哄抬價格之行為,難道僅憑雷神區區一間民企就能瞞天過海?而重點在於,美國立法機構就能「打老虎」嗎?能的話就不會連年抱怨五角大廈不透明了。
除了美國防部之外,AIT也非善類,其扮演的角色往往就是中間人,這個中間人除了要求台方壓新聞遮蓋醜聞,如上述,還充當美軍火商中介,要求台方花錢消災。我們的總統府是位於中正特區,還是內湖區?
比較不清楚的是,台灣案是否卡達案的案外案?若是,則雷神已經繳了和解費,還錢理應儘速。若否,則雷神的和解費與台灣並無關係,而接下來3年緩起訴,應不會為台灣立新案調查。
至於綠營與國防部想將焦點轉移到中共頭上,稱爆料的台媒是內容農場云云,那是東窗事發後的膝蓋反應,事實上,雷神案公開資料頗豐,只要有心,網上並不難查。
國防部沒能力稽核(軍品)報價?GOA的報告是公開的(注3),別說你沒能力,直接說「不敢」比較快。美國賣貴,台灣買貴,這不是新聞,而是常識。台灣冤大頭一枚,絕不是只有雷神搞詐欺。
註釋:
注1:包含2013年愛國者飛彈系統採購案,和2017年的雷達系統採購案。
注2:雷神與法國泰雷茲公司的合資成立「泰雷茲雷神系統公司」(Thales Raytheon Systems)。該合資企業參與了2016年卡達C4I系統招標。
*作者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