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廢死聯盟今(9)日到法務部大門前召開記者會,指出被控犯下陸正、柯洪玉蘭命案、遭死定讞的邱和順案是冤案。
法務部長羅瑩雪對此回應表示,若相關單位有任何問題,可以把資料整理起來,向最高檢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申請再審,依正常法律救濟程序平反冤屈。
上周羅瑩雪批准6死囚的死刑令後,外界對於死刑執行太過草率的撻伐聲浪便不斷。羅瑩雪表示,非常上訴的管轄單位是台灣最高檢察署,法務部只會就死刑執行的卷宗資料再檢視一次,批示死刑公文前的部內卷宗資料都已確定,所以不會影響死刑的執行程序。對於每個死刑執行的案件,法務部都非常慎重,若卷宗有任何疑問,都不會列入執行名單當中。
1987年11月至12月間,苗栗縣女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遭到強盜分屍,國小學童陸正在新竹市補習班傍晚下課後,遭綁架並撕票,警方陸續逮捕以邱和順為首的犯罪集團,1989年邱和順遭判死刑。
邱和順案的相關被告,在偵察階段遭警方以毆打、將辣椒水灌入口鼻等方式刑求,錄下與關鍵事證無相關的自白,此事經監察院調查,數位偵辦辦案員警亦以對被告「施以強暴脅迫」及「草率結案」為由,遭到前監察委員王清峰糾正彈劾。以不正確方式所取得的自白本應被排除,但法院依然採信相關的筆錄內容。
而警方當年取得陸正撕票案勒贖字條上的7枚指紋,以及歹徒13通電話的勒贖錄音帶,經指紋和聲聞鑑定後,都與邱和順的不符,因此兇嫌可能另有他人。
民間司改會、國際特赦組織的人權報告皆將邱和順案的定位為非自願人權指標,國際上包括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反酷刑調查官員等團體,都曾經指出邱和順案的偵查過程有問題,使台灣的司法界審判品質成為國際注目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