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週刊報導,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8月下旬赴港參加「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並指其起立聆聽中國大陸國歌,引起輿論爭議,國防部今(15)日對此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臧幼俠除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否認週刊所言情事之外,並向《風傳媒》表示,國防部「沒頭沒尾,無憑無據,竟拿20年前照片逕下裁定,那套西裝早就發霉了!」
對於週刊報導與國防部之裁罰,臧幼俠接受《風傳媒》採訪時為此憤憤不平。他說,週刊引用的影像,已是20年前的照片,「裡頭的那套西裝早就發霉了!而且8月那麼熱,有可能穿那麼厚的西裝嗎?」臧幼俠不服指出,國防部拿不出具體證據,竟直接引用週刊的報導逕下裁定,「他們自知理虧,才會要我去行政法院提訴訟。」
臧幼俠進一步說明,此行赴港目的,除探望疫情後久未見面之友人外,經轉香港前往貴州參加「真實的黃埔」座談會。在港期間,受朋友邀請參與討論「兩岸和平統一」之論壇,抵達會場時在入口桌上看到論壇程序表,「依職業警覺,見程序中有大陸地區歌曲,便隨即離開會場,與友人在會場外聊聊國際局勢。」
此外,據律師發出之聲明書,臧幼俠強調,其曾兩度前往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乃至國防部親自到會說明,並提供文字書面說明,「已明確表示全般原委,毫無所指『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及錄影可資為憑,不容混淆!」
聲明書還表明,對於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在毫無具體事證之下做出處分,「難能茍同」。為表清白與維護個人權益,臧幼俠委任律師依法提起救濟,且將訴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國防部則指出,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幼俠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的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因此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的月退給與之75%,溯自行為日113年(西元2024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曾領取獎、勳(勛)章(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