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在本世紀已發生過兩次,分別是共和黨的小布希(2000年)以及川普(2016年)。兩人在全民投票中雖未脫穎而出,卻贏得多數選舉人票。
這就是為什麼今年的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華茲一再表示應該廢除選舉人團制度,而共和黨的川普競選團隊要求他「尊重憲法」。
妥協與爭議
選舉人團是美國憲法制訂者訂出的折中方案。當時有人認為應該由國會選舉總統,另一些人則認為去中央化制度將能防止權力集中。
選舉人團是一人一票選舉原則和直接任命國家領導人這兩者之間的妥協辦法。
該制度一開始就存在爭議。支持者認為,這個制度迫使候選人走遍全國各地,而不只是鎖定人口最多的地區。
密歇根大學政治研究中心主任、政治學教授科爾曼(Ken Kollman)說:「這個論點聲稱,如果採用全民投票結果,候選人將把全部心力花在人口聚集的中心,只把時間投入在大城市而忽略鄉村地區。但情況比這個更為複雜。他們早就忽視全國各地大部分的鄉村地區,除非你是住在搖擺州的鄉村地區,他們才會關注你。」
批評者認為,選舉人團剝奪了美國數百萬人的選舉權,並賦予人口較低的鄉村地區過高的比重。根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的數據,懷俄明州的一張選舉人票大約代表19萬人,加利福尼亞的選舉人票則對應72萬人。
科爾曼表示:「半數以上的州通過選舉人團制度取得比全民投票更大的影響力。」
但他也強調:「在賦予人口較少地區更多政治影響力一事上,參議院的問題比選舉人團更大。美國參議院是個比例嚴重失衡的機構,與大州相比,較小的州在參議院的代表人數過多。」
修憲與改革
事實上,就廢除選舉人團制度而言,「厭惡憲法」的遠不止華茲一人。
歷次調查表明,多數美國選民都希望廢除選舉人團制度,將總統大選改為直接選舉。
但是,修憲的門檻很高,需要在參眾兩院分別獲得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在種種利益糾葛之下,這幾乎沒有可能。
本世紀初,一種新的改革思路出現了,那就是「全國普選票州際協定」。該協定規定,一旦加入協定的州所持有的選舉人團票總數超過全國總數的一半,加入的各州就會把所有選舉人團票投給全國普選票中的勝出者;如此一來,加入協定的各州便能以壓倒性多數使全國普選中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如果上述條件未能滿足,各州則維持現狀。
截止2024年4月,共有17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簽署了該協定。其中包括,去年華茲作為州長簽署法案將明尼蘇達州納入協議。這些州的選舉人團票數總和為209票,不足全國票數的一半(270票)。因此,協定生效還有待時日。
人們預測,加入協定的州多到一定程度,反對此項協定的團體可能提起訴訟,其合法性最終由美國最高法院進行裁決。
2019年參與總統競選時,賀錦麗接受電視節目采訪表示,她「對結束選舉人團的討論持開放態度」。但在本次競選中,她顯然希望避免可能帶來波動的任何激進立場。
在最近播出的CBS《60分鐘》節目中,華茲表示,賀錦麗對他說:「你需要在表達時更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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