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法務部擬提高墮胎罰金是懲罰女性 范雲提案廢除墮胎罪、修正配偶同意權

2024-11-05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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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5日在記者會痛批,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資料照,蔡親傑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5日在記者會痛批,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資料照,蔡親傑攝)

法務部日前公告修正《刑法》的墮胎罪,將罰金從3000元提高至8萬元。民進黨立委范雲今(5)日在記者會痛批,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即便法務部宣稱被處罰的案例很少,這個法條的存在,就是在恫嚇所有必須走到這步的女性,因此她提案廢除墮胎罪與修正配偶同意權,「法務部要修法,就請真正符合CEDAW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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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於10月29日預告《刑法》墮胎罪修法草案,草案當中其中一條修法,將刑法第288條懷胎婦女墮胎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千元以下罰金」當中的罰金,提高到8萬元以下,引起婦團強烈反彈。

范雲今日出席「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指出,法務部本次修法,雖以CEDAW為由,卻沒有廢除墮胎罪,還反倒提高罰金,讓人完全無法接受,短短4天,就引發近4000人,80位學者、近50個團體連署反對。

范雲強調,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CEDAW)指出,締約國應該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含健康、生育、婚姻、家庭。法務部援引的CEDAW第24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c)更規定,締約國應該「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

范雲表示,非常遺憾,法務部連CEDAW的條文都看不懂,要修法,就應廢除終止懷孕的所有刑罰,包含優生保健法應正名為「生育保健法」,刪除配偶同意權;刑法「墮胎罪」,也應該直接廢除。

范雲說,在沒有男性,單靠女人的狀況下不可能懷孕,決定終止懷孕的那一刻,每一位女性無論在情感或身體健康上都負擔非常大的壓力。她強調,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即便法務部宣稱被處罰的案例很少,這個法條的存在,就是在恫嚇所有必須走到這步的女性。

最後,范雲指出已準備好《刑法》和《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將提案廢除墮胎罪與修正配偶同意權,「法務部要修法,就請真正符合CEDAW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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