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子宮代孕就是No,這個問題沒有另一個答案了,沒有什麼更周全更嚴謹的法律規範。「我們」就是不要這個制度。
然後現在你們硬推說是藍白提案,才使得你們不得不背黑鍋?不是啊,你們釋憲啊?你們佔領立法院啊?你們發起街頭運動啊?你們發起罷免啊?
怎麼會是什麼都不做,還讓法務部先打一個前哨戰,最後責任推給其他黨?啊?你要讓人民與你的支持者怎麼相信你的說法?難道衛福部跟法務部也被藍白操控了嗎?
以上種種,就已經很清楚的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子宮是可以作為被交易的客體」。
並且,我認為就算民進黨要反,也不應該是丟一個同意但更嚴謹的法案,反而應該要強力杯葛,如同國會擴權法案一樣。
那些聲稱民進黨是在擋藍白的人,拜託不要被顏色遮蔽了眼睛。就算你是個支持代理孕母的人,也請你好好的跟大家討論你為什麼支持。
法務部的提高墮胎罪罰則只是幌子,根本沒有要處罰密醫。可以想見未來因代理孕母涉訟的人,已經超越了密醫的範疇;而是為富人們保駕護航,窮人只能在走投無路的時候,選擇幫富人生孩子,由富人享受天倫之樂,窮人卻只能看著眼前的紙堆和遺留的後遺症,繼續不顧一切的生孩子賺錢。
我不喜歡也不希望台灣是一個靠壓榨窮人來獲得幸福的地方,印度已有前車之鑑,為什麼我們還要步入後塵呢?在2024的今天,優生保健法的配偶同意權仍未被拿掉,「優生」具有貶義的詞彙仍出現在我們的法典,甚至墮胎罪這一早該被廢除的罪,居然有復辟的一天;我們還有臉稱自己是人權先進的國家嗎?我們還有臉稱自己是尊重民意的國家嗎?
*作者畢業於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系、目前就讀於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