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工會有別於歐美,主流模式是「企業工會」。不過,在這個大背景下,企業工會也進行行業性及跨行業的統一鬥爭,形成了日本特有的「春鬥」體系。
全球勞工運動的核心力量
今年6月,G7峰會在義大利召開。去年日本是東道國,在曾經遭受原子彈轟炸的廣島召開了峰會,令人記憶猶新。鮮有報導的是,召開G7或G20這種級別的峰會之際,作為系列活動之一,東道國政府都會在峰會或部長級會議之前,和構成市民社會的各種團體進行對話,這已經成為一種慣例。
除了市民社會組織(C7)、科技(S7)、大學(U7)、經濟界領袖(B7)相關對話外,還有和工會代表的對話活動,各國工會代表將與輪值主席進行對話(L7)。
圖片拍攝於2023年4月岸田首相在首相官邸與G7相關國家工會代表對話之際。作為東道國日本的代表,總聯合會會長芳野友子向G7輪值主席岸田文雄首相遞交了請願書。
L7從峰會創設以來每年舉行,旨在反映勞動者的主張,對話活動中,美國(AFL-CIO)、德國(DGB)、英國(TUC)、日本(總聯合會)等各國工會中央組織,以及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工會諮詢委員會(TUAC)等組織的代表齊聚一堂,面對G7峰會輪值主席討論政策,向領導人提出要求。2022年,國際勞工組織(ILO)理事鄉野晶子被選為ITUC總書記,成為首個擔任該職的日本人。
勞動協約適用率落後於歐洲
日本的工會在全球勞工運動中也一直發揮著核心作用。不過,由於歷史和社會結構不同,各國的組織形態和運動方式各有特點。
下圖展示了主要國家的工會組織率。各國均呈現下降趨勢(韓國例外,近年來組織率上升,2021年達到14.2%)。從最近的數字來看,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地區較高,而德國、日本和美國只略高於10%,法國甚至不到10%。
然而,就法國來看,雖然工會組織率較低,但其活動的成果在廣泛改善工人勞動條件方面卻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在法國,按照《勞動法》規定,工會與業界團體簽訂的行業勞動協約的內容,適用於包括非工會成員在內的該行業所有同類型勞動者,所以勞動協約的適用率超過了90%。而德國的法律框架雖然不同於法國,但包括行業勞動協約和企業勞動協約在內的勞動協約適用率,在2021年時已經超過50%,且勞動協約規定的勞動條件適用範圍擴大到了工會成員以外人員。因此,工會的積極活動對整個社會產生了重大影響。
再回頭看日本,像歐洲那樣的勞動協約擴大適用並非普遍情況。因為以企業為單位組建的「企業內工會」占了大多數。日本的勞動協約通常是由各個企業的工會與公司(用工方)談判後簽訂,其適用範圍基本上僅限於該企業工會的成員(*1)。日本的工會簽訂勞動協約的比例大約為90%,所以推算整體適用率大致在15%以下。日本的工會所具有的勞動條件決定力,也就是社會規範的塑造力落後於其他國家,這雖然有些讓人感到遺憾,但卻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