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大陸冷氣團及輻射冷卻影響,全台氣溫明顯偏低,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今(17)日上午10時35分針對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發布低溫特報,明(18)日局部地區可能出現10度以下低溫。中央大學大氣科學系兼任副教授吳德榮在《三立準氣象.老大洩天機》上表示,據最新各國模式模擬顯示,21日下午起至23日再有一波強冷空氣南下,天氣再轉冷。國人常在寒流來襲時討論是否會放低溫假,標準是什麼?誰能決定寒流放假?上班族有可能放低溫假?《風傳媒》帶你一文看懂。
低溫假的標準、定義是什麼?
現行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3條,總共列出了5大天然災害,裡面並未包含低溫假。
1.風災。
2.水災。
3.震災。
4.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
5.其他天然災害。
但該法第8條說明「其他天然災害」的定義為:只要是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必須撤離或疏散時,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內政部前部長林右昌曾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若天氣寒冷對社會運作及學生上學造成一定影響,地方政府可依相關權責宣布停班停課,包含山區學校在內,學校評估上學狀況後,可據現有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範,向教育局提出報備,申請停止上班上課。
氣象專業的環境部長彭啟明今(2024)年初則表示,停班停課須因地制宜,尊重當地氣候現況,由所在地主管、校長來決定,但還是要有一個最基本的標準,以免出現「媽媽覺得你冷」的不同意見。
誰能決定放低溫假?
勞動部指出,依現行法規,天災只有風災、水災、地震、土石流等才有假可放,低溫並不在範圍內,但各縣市政府可據社會運作及學生上學所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
上班族能申請「低溫假」嗎?若放假可以領薪水嗎?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政府機關及學校,民間企業並不適用。
不過,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條,若勞工居住所在地或通勤路線所屬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如勞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在戶外工作,沒有低溫假怎麼辦?
2021年,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寒流期間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防止低溫引起的危害。
要留意的是,雇主須留意低溫特報,採取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包含提醒勞工穿著適當的防寒衣物、安排適當作息時間及提供熱飲、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視勞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的時間,及留意中高齡、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者的健康情形等,若未依規定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罰新台幣15萬元罰鍰。
氣溫驟降,有哪些低溫健康危害?
職安署說明,勞工恐因低溫引發心臟病、腦中風、心肌梗塞、流感、過敏性鼻炎、氣喘、末梢血液循環障礙等疾病,所有雇主及工作者,應特別注意保暖措施及留意健康狀況,嚴防低溫受害。
文/胡冠廷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