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出,北檢又繼續冷飯熱炒,說柯文哲圖利京華城,稱犯罪事實竟是參加都發局舉辦論壇,什麼時候連參加論壇都能成為圖利證據?北檢沒有認真看,當初從560%到692%是依照都更?這完全是依照都市計畫法來受理,北檢為了羅織罪名混淆視聽,更何況依照都市計畫法,權利人自己提細部計畫,每個縣市政府可以核給20%容積獎勵,在全國各縣市都是一樣的,這不是柯文哲違法創設,而是內政部統一標準,適用全國各縣市。
黃國昌強調,沒想到北檢繼續羅織罪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請問京華城是特例嗎?東方文華當初也是由地主提細部計畫取得容積獎勵,京華城根本不是惡例,也不是最新的例子,在柯市府前,前任市府在東方文華就用一模一樣的法規給予一樣的容積獎勵。
黃國昌說,賴清德當台南市長時,時任台南市都發局長吳欣修,把容積獎勵從180%到400%,柯市府依法、經過都委會給20%,被說成是圖利,請問賴清德當初是什麼?台灣再度進入賴清德可以、柯文哲不行的荒謬境界?很多人不管都市計畫法怎麼規定,一直在講京華城840%有鬼,那請問高雄國賓1142%容積獎勵又是什麼?這又是另外一個綠能柯不能嗎?
黃國昌提到,更何況審議過程當中,柯文哲根本沒有介入,更不可能指示公務員違法,當初參與本案相關的人,在還沒受到北檢威嚇之前,在台北市議會所組成的調查小組,藍綠議員都有,最後交出的調查報告說,前副市長彭振聲稱不是市長交辦,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也說從頭到尾沒有上級指示。
黃國昌認為,如果這是違背法令,那最關鍵的問題是,當初做成「共識決」全部點頭的都委會委員,為何不在起訴名單當中?反而是尊重都委會決議的柯文哲被起訴,這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是政治追殺?這不是羅織入罪,什麼才是?
黃國昌說,在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查不到1500萬,看到的只有司法栽贓,更令人痛心的是,過去4個月黨檢媒一體摧毀柯文哲的人格,所有亂七八糟的栽贓抹黑,相關當事人應該出來說清楚道歉,他也沒辦法相信,在北檢起訴書當中出現「某時地」親自收受1500萬,這種辦案品質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才是政治追殺、羅織罪名?
黃國昌爆:朱亞虎想報復沈慶京
黃國昌說,1500萬沒在柯妻陳佩琪的戶頭、柯文哲家裡、被換成虛擬貨幣、市長室、京華城工地、化糞池、新加坡,該搜不該搜的地方全部都被搜遍了,錢在哪裡?210萬是合法政治獻金,柯文哲分文未取,看完起訴書內容,唯一說是賄款的是已經全身而退、緩起訴的朱亞虎。
黃國昌還透露,朱亞虎當初被沈慶京派到中國去當高階職務,結果在中國被打斷腿回台灣,在醫院待了很長時間,朱亞虎為了報復沈慶京,對檢方說了什麼,那是它們兩人的事情,但如果連柯文哲都要拖下水,民眾黨不會坐視,等到交互詰問時,相信真相就會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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