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就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起訴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院第一時間裁定以交保3000萬元交保,後更裁提高至7000萬,但三度則裁定柯文哲還押台北看守所;反觀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不但沒有限制出境,還獲檢察官允許出境兩次。前立委郭正亮認為,同樣涉及地下匯兌案林秉文已確定逃亡,甚至入帳上億元,但卻僅交保300萬元。
針對高院發回更二裁,郭正亮在網路節目《亮話天下》上質疑,高等法院表示獻金社交媒體發達,可利用的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被查覺,因此較可輕易利用來做串證,那以後案件都不要交保,因為檢方對於隱蔽通訊掌握不住。
郭正亮舉例,88會館案的林秉文已經確定逃亡、違法,甚至入帳上億元的林,僅交保300萬元。他質疑,林秉文被交保,那為何林的社交媒體檢方不在乎?為何沒有電子腳鐐、每天報到的要求?
郭正亮接著提到,反觀柯文哲交保7000萬元,不僅禁止出境還需配戴電子腳鐐,檢方為何不統一見解表示,網路通訊管不住,所以大家都無法交保。他批評,高等法院照抄北檢起訴文字,來呼應北檢再抗告。
郭正亮認為,檢方的抗告理由跟上次完全一樣,擔心柯文哲串證,而柯對此辭黨主席、戴電子腳鐐和GPS定位等,北院卻指出會透過社交媒體串證,但若網際網路是重要理由上次就應提出,代表北院根本不認為這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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