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拒收不合格瓦斯桶,維護居家安全!

2025-01-2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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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不合格的瓦斯桶,請民眾通知瓦斯行儘速配合辦理回收並請消防單位到場協助處置,維護自身權益及居家安全。(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屬不合格的瓦斯桶,請民眾通知瓦斯行儘速配合辦理回收並請消防單位到場協助處置,維護自身權益及居家安全。(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請民眾通知瓦斯行儘速配合辦理回收並請消防單位到場協助處置,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居家安全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請立即檢查家中複合材料瓦斯桶容器,型號LPG CYLINDER外觀為側邊橢圓簍空造型,顏色有黑色、紅頂白底及藍頂白底3種,而型號GT-LPG-16C-FC-F1為側邊六角形簍空,外觀為黑色者,請拒收使用。如家中發現該類似瓦斯桶時,可先看容器外觀,如圖示之外觀,再查看瓦斯桶護圈上檢驗卡的容器號碼,若號碼在附檔「回收容器號碼清冊」範圍內,則屬不合格的瓦斯桶,請民眾通知瓦斯行儘速配合辦理回收並請消防單位到場協助處置,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居家安全。相關網站https://cnews.com.tw/204220506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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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瓦斯分裝場違法灌裝內政部廢止型式認可之複合材料瓦斯桶情事發生,立即以違反消防法第15條之規定,處其業者4萬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為確保民眾使用瓦斯桶安全,避免民眾居家產生危害,本局於114年1月17日、20日及21日聯合內政部消防署至新北市轄內瓦斯分裝場進行抽檢。進而查獲瓦斯分裝場違法灌裝內政部廢止型式認可之複合材料瓦斯桶情事發生,本局立即以違反消防法第15條之規定,處其業者4萬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為確保民眾安全將不定期對於本市轄內瓦斯分裝場及驗瓶場進行抽查並請轄內瓦斯行業者配合宣導,如發現違法情事發生時除將依法舉發外,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以確保本市民眾使用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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