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民進黨立院黨團隨即赴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釋憲,並遞交補充理由陳報書,但憲法法庭未做出裁定,有媒體報導3位大法官技術性缺席。憲法法庭則反駁表示,目前仍由大法官依法處理中,尚未做出裁判;否認技術性缺席。對此,前立委林濁水在臉書提出6點質疑,並痛批大法官編織羅生門的功力真是舉世無雙。
針對媒體報導3位大法官技術性缺席,司法院表示,24日上午原定之評議會議並未召開,並無媒體報導所稱因有大法官技術性缺席,造成無法評議之情形。關於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就本次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一案,目前仍由大法官依法處理中,尚未做出裁判。
林濁水質疑,既然「原定」了,為什麽不召開?24日到底有沒有少了3人?雖然原定了,如果少了3人可不可以召開?是少了3人所以不能召開?還是本來就不想召開,所以3人不來?還是3人根本來了,但是不能召開?那麼遇到什麼不可抗力因素所以不召開?
林濁水提到,更奇怪的是「相關議程討論告一段落,因此原定的評議會議未召開。」當下有什麼事比天大地大的評議憲訴法更天大地大的事?為什麽「相關議程」的討論不讓路?更何況縱使「相關議程」更天大地大,但既然「告一段落」,豈不是順理成章就有時間召開評議會議這麼有時效的緊迫性的事?為什麼不開?還有,是有3人還是不能召開?還是3人真的遇到比天大地大更天大地大的事所以不能來而不是技街性缺席?
林濁水強調,「暫時處分一案,目前仍由大法官依法處理中」,意思是的說已經受理?但24日晚上才到生效時限?怎麽24日白天還沒生效就可以受理?就在處理「中」?「處理」是將進行違憲審議的準備程序?一旦正式評議要用舊法還是新法?
林濁水痛批,大法官編織羅生門的功力真是舉世無雙,短短幾句織出如此豐富、歧異、無人有捉摸能力的羅生門。一件「此地有銀300兩」的超級加超級羅生門;一群令人哀傷的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