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日前因不滿中選會拒絕補件,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北高行17日裁定准許聲請,即中選會需受理黃士修補送的連署書,全案得抗告。
黃士修9月6日遞交第二階段連署書,當時中選會依法點收31萬4484份連署書,超過成案門檻28萬1745份,但經戶政機關查對結果,合格份數為27萬9419份,不足2326份。隔周,黃士修補送2萬多份連署書,卻遭中選會拒收,因此向北高行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北高行說明,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2、13條規定,公民投票法是程序性質法規,「公投提案以通過為原則,不通過為例外」若因程序缺失,導致可能被駁回者,則規定「連署人數不合規定者,應通知補正」。中選會應「注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依法無拒收的理由。
黃士修表示,2.4萬份連署書目前在新竹,預計下午抵達台北送件。對此,中選會回應,將依法提出抗告,也依法通知補提,但補提時間有30天,「以核養綠」公投案恐來不及綁年底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