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受憲法保障,令舉國同志伴侶歡聲齊舞,Facebook亦推出將大頭貼照刷上彩虹顏色的功能慶祝歷史性的一刻。但台灣反同婚團體《下一代幸福 聯盟》27日卻痛批「美國人的婚姻定義被改變了!」,硬牽拖「如果相愛就可以結婚的話」,那麼「爸爸跟女兒相愛,可以結婚嗎?」結果慘遭網友圍剿,留言「不懂婚姻定義的是你吧!」、「腦殘無藥醫」。
《下一代幸福 聯盟》試圖以「女兒已經成年,和父親都是成熟獨立的個體,彼此都覺得愛對方也願意跟對方結婚」、「媽媽跟兒子相愛,可以結婚嗎?」、「若3個人相愛可以結婚嗎?4個人呢?」等亂倫或多重伴侶的概念,強調婚姻的構成要件「不是只有相愛」,而是必須只能由一男一女所組成。
《下一代幸福 聯盟》說,「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具有對個人、孩童的好處,以及對國家的公共價值。同性婚姻不是擴張婚姻的定義,而是徹底改變婚姻的本質,這樣的改變不利於下一代也傷害國家的公共利益。
網友對於《下一代幸福 聯盟》的「支持同性婚姻等於支持亂倫」的邏輯大加反擊,要該聯盟「趕快刪了臉書帳號,臉書也支持同性戀啦」;或是驚訝該聯盟「邏輯比一般人還扯」,根本是「聽見放屁聲」,要他們「講出可以說服大眾的正確說法」。
今天,美國人的婚姻定義被改變了!如果相愛就可以結婚的話,那麼「爸爸跟女兒相愛,可以結婚嗎?」,請注意,女兒已經成年了喔,是兩個成熟獨立的個體,他們都覺得愛對方也願意跟對方結婚。同樣的問題,兩個成熟獨立的個體-「媽媽跟兒子相愛,可以結婚嗎?...
Posted by 下一代幸福 聯盟 on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