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今(2)日公布復興航空2月墜河之空難事實資料報告。飛安會表示,依照事故飛機機型ATR72-600型之飛機操作規定,自動起飛動力控制系統(ATPCS)只要發生故障都是禁止起飛,但在事故當天,剛起飛時即發現錯誤,卻沒有停飛而釀災。
在公開資料中顯示,在復興GE235班機起飛後4秒,監控駕駛員(PM)即發現沒有ATPCS,但操控駕駛員(PF)回答「繼續起飛」。飛安會執行長王興中表示,根據復興航空對ATR72-500型飛機的規定,若ATPCS有異常,駕駛員可經評估後決定是否起飛,但肇事班機屬於ATR72-600型飛機,ATPCS有異常就不該起飛,復興也未將相關規定寫入飛航操作手冊。
飛安會也強調,目前僅為公布資料,盼外界勿隨意猜測,接下來將進一步對事故原因、研議改善建議、報告草案撰寫進行分析與報告,未來會將草案提供給外部單位審閱,而最後的中英文報告將於明年4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