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八仙樂園爆炸意外的急救醫療,近日,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成為一些人士抨擊的目標。
這些抨擊,有些是在網路媒體上開放給眾人閱讀的文章,有些是報紙上的報導。我想要將它們視為公共意見而對其提出商榷。
先說我發言的立場。之於和信醫院,我的關係有兩重:一是病患親屬;我分別陪伴過一位家人,及一位老師,在和信接受癌症治療。二是患者。雖然我非癌症病人,但我會去和信看某些專科的門診。除此之外我與這個醫院的經營者非親非故;而我的專業並非醫療,而是社會學。所以我的思考在前述個人經驗之外,比較是在於醫療體制、政策所製造的醫病關係的面向。而根據這些經驗與思考的角度,我可以明白的說,在我所能看到以及經驗過醫病關係中,這個醫院因為其經營者理念上的堅持,它的硬體及分工被建置起來的組織結構,可以讓其中的醫療人員,以一種比較「以病人為中心」的方式進行醫療。我認為和信醫院是一個好醫院。
這些抨擊文章中有些帶著,像是「和信是一家只收自費不看健保的權貴醫院」...的純粹造謠,不可理喻,我也略過不提。需要討論的,是在多篇文章中都可以看到的,一種危險的論述方法。它們先是不知從哪裡借來「醫聖」這一說,尖刻諷刺地來製造該院院長言行不一的印象;再來是直接乎視該院從事發到今所做之種種說明,或者斷章取義的加以負面詮釋,繼續抨擊;最後則武斷而想當然耳的去認為應該如何如何...因此,這些抨擊實在讓人覺得失於情緒。
先說「醫聖」這個稱謂。這顯然不是因為這次事件才發明的諷刺,而是來自該院院長近年來對於台灣醫療教育,機構及政策之發言或是投書所產生的憤恨。那麼,在借用這個污名之前,是不是應該自問,該院院長這些意見是對是錯呢?放在台灣現有醫療政策與現實上來看,是否是一種理性的批判呢?而在該院的實踐上,是否言行一致呢?
對於上述的問題的回答,關切到作者拿「醫聖」這個稱謂放在其文章中,認真或是草率的程度。因為如果對於該院院長之前種種意見以及經營該院的作法,一概是報以不屑及反對的態度;是認真以「醫聖」這個稱謂來羞辱他,那麼,作者對醫療與醫療政策,醫病關係的看法,又會是什麼呢?是現有制度「存在即合理」的捍衛者嗎?而如果作者其實對這些問題其實沒有太多想法,哪豈不是失之草率?
就該院院長在報章投書的公開意見以及我自身的經驗來說,我認為,這個「醫聖」的稱謂如果存在,反而是因為該院之某些措施在台灣的獨樹一幟,而這些「標新立異」正可一定程度的指出現今台灣醫療現狀與政策的謬誤之處。舉例來說,除非這幾個月間有改變,和信的醫生拿的是固定薪水。而台灣的中大型醫院還有幾家是這麼做的呢?相對於固定薪水的,是依著績效浮動的薪水。問題是,對於多數台灣的公私立醫院,這績效是什麼?可恥的是,它常常指的是營利績效。處置人的病痛或生死而帶來的金錢收益,竟然可以直接或間接的去影響一個醫療工作者的月薪!何以健保及絕大多數的台灣醫院可以制度性的,逼迫醫生時時刻刻去面對這種倫理學的兩難,在「對病人好」還是「對荷包好」之間糾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