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關閉ATP! 普悠瑪司機:調度員同意

2018-10-2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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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案,根據檢方掌握的證據,案發時車速約時速140公里,尤姓司機員也自承,在大溪站附近把ATP關掉。(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案,根據檢方掌握的證據,案發時車速約時速140公里,尤姓司機員也自承,在大溪站附近把ATP關掉。(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案,根據檢方掌握的證據,案發時車速約時速140公里,尤姓司機員也自承,在大溪站附近把ATP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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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檢署偵辦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尤姓司機員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漏夜開庭,今天清晨裁定尤男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受訪指出,合議庭開庭後,認為檢方主張尤姓司機員有串證之虞不成立,也認為以重保、限制出境、出海,就足以保全後續偵查審理的程序執行,因此駁回檢方聲請。

記者問黃永勝,從卷內資料來看,案發時列車時速為何?尤姓司機員是否有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以及關閉原因?

黃永勝指出,依據檢方提出的證據顯示,被告超速部分犯嫌重大;被告承認在大溪站附近把ATP關掉,後來就沒有開啟,而根據證人的說法是說,如果駕駛員關掉ATP系統後,在到達下一站,應該要重新啟動;根據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案發時的車速約時速140公里。

黃永勝接著說,尤姓司機員擔任駕駛員有5年的時間,對於該路段限速,在職務上應該明瞭,而根據尤的說詞,儀表板顯示的時速為82、83公里,但這部分跟卷證資料所顯示的行車紀錄時速顯然不符,檢方已掌握相關證據。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4時50分於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覆,全列車出軌,座椅移位歪倒,多個車廂變形堆疊嚴重,造成18人死亡、190人受傷。

ATP 列車自動保護系統小百科

全名為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亦稱列車超速防護系統,為列車超過規定速度時,自動制動的系統;設備分為地面與車載兩大部分。
舊型自動警報與停止裝置採單點警告及控制,通過警告及控制點後無法限制或監視行車速度,ATP則具有全程速度監控功能。
系統運作時,車載設備接收地面速限資訊,並比較實際速度;若實際速度超過限速,系統會控制列車在停車點前停車,或在限速點前將列車實際速度調整至小於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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