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6432次普悠瑪於(21)日下午16時50分發生翻覆,造成18死、近200人受傷的重大事故。根據檢方最新調查列車紀錄器,發現當時普悠瑪當時通過新馬站時,時速高達140公里,尤姓司機偵訊時卻表示當時儀表板僅顯示82、82公里,與列車記錄器顯示的數據不符,檢方昨(22)日聲請羈押,宜蘭地方法院今(23)晨裁定50萬元交保。
行政院調查小組根據行車記錄器數據,發現在過新馬站以高達140公里的時速行駛,遠遠超過該區間限速。據自由時報報導,列車行駛至瑞芳站司機即發現異常,在過宜蘭大溪站,發現加速時動力異常,尤姓司機通報調度員後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並繼續行駛至羅東站。
尤姓司機表示,調度員當時並未要求他重新啟動ATP,沒想到過新馬站列車突然莫名加快,就選擇啟動緊急緊軔,意外卻就此發生,列車因此翻覆。